公安部直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度
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要求和公安部黨委政治建警、全面從嚴治警有關決策部署,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和中央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人才招錄培養(yǎng)制度改革的意見》以及國家關于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工作需要,公安部將組織實施部直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度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計劃
本次共招錄250個職位、546人(職位信息詳見附件1)。
二、招錄對象和報名條件
(一)招錄對象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定向招錄培養(yǎng)或在職委托培養(yǎng)的除外)。
2.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省級以上重點科研院所,以及省部級(含)以上政府、機關舉辦的普通高等學校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較高專業(yè)水平的人員,以及當年度出站博士后。
3.北京市公立幼兒園、學校、醫(yī)院從事相關工作的在職人員。
(二)報名條件
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和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突出政治標準,注重專業(yè)能力,嚴格黨風廉政要求。報考人員除須具備公安部2022年度統(tǒng)一招錄補充公告(公安部政府門戶網站)有關要求外,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公安事業(yè);遵守黨(團)的章程,履行黨(團)員義務,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規(guī)定參加組織生活;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要求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學位的,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脫產取得相應全日制學歷和學位;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畢業(yè)學校所屬主管部門應為省部級(含)以上政府、機關;職位要求專業(yè)條件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對應專業(yè),須以主修專業(yè)報考,不接受以第二專業(yè)或輔修專業(yè)報考;報考人員所取得或即將取得的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中專業(yè)名稱必須一致,頒發(fā)畢業(yè)證書與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也應當一致。
應屆畢業(yè)生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應屆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2022年12月31日,屆時未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的,取消錄用。
3.應屆本科生應在24周歲以下(1998年1月1日后出生);應屆碩士研究生應在27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報考京內單位的應屆博士研究生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報考京外單位的應屆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職人員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4.招錄到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當符合人民警察法規(guī)定的有關資格條件;招錄到非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符合事業(yè)單位招錄法規(guī)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職位要求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相關工作經歷等,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具備。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基本素質條件,不得有第八條、第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與招錄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2.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國(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親屬與外國人結婚的;
3.曾連續(xù)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xiàn)難以進行考察的;
4.干部人事檔案存在“三齡二歷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等問題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報名程序和辦法
(一)網上報名
2021年12月15日8時至12月19日18時為統(tǒng)一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人事考試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平臺”)http://rczp.cpta.com.cn/tyzpwb?examid=dGdIdd網上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考職位一經確認不得改報其他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信息及照片一經提交不得修改。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
考試成績公布后,招錄單位還將對擬入圍面試人員的報考人員信息表以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復核。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終止錄用程序。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報考職位相關信息可向招錄單位咨詢,聯(lián)系方式詳見招錄職位備注及附件2。
報考工作有關事項說明詳見附件3。
(二)資格審查
招錄單位根據(jù)具體職位要求,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單位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報考人員可于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期間,登錄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三)職位取消及調劑
統(tǒng)一報名截止后,未達筆試開考比例的招錄職位將取消或核減招錄人數(shù)??忌鷪罂悸毼蝗∠娜藛T可于12月21日12時至18時,登錄平臺報考其他已達筆試開考比例職位,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報考。
招錄單位根據(jù)職位要求,對申請調劑人員進行審查篩選。申請調劑人員可于12月22日12時后登錄平臺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請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間登錄平臺進行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部分職位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yè)能力測試。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各為50%。設置專業(yè)能力測試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yè)能力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比例分別為40%、30%、30%。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本次筆試采用電子化考試方式,使用計算機作答??荚嚂r限為180分鐘,滿分為200分。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1.筆試時間:2022年1月9日(周日)下午14:00—17:00。
2.筆試地點:考生報名的同時選擇筆試地點。根據(jù)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選擇的筆試地點可能需要進行調整,最終實際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所載為準。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將于2022年1月中下旬在平臺和中國人事考試網以公告形式發(fā)布。
(二)確定面試人員
根據(jù)各職位公布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人員名單。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須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進入面試人員放棄面試機會的,可按該職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考生中依次遞補。如遇末位同分情況,一并進入面試。
(三)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
面試前,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報考人員信息表、“三齡二歷一身份”證明等材料,在職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用人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及專業(yè)能力測試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五、體能測評和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
對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面試前要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進行體能測評,并開展人民警察職業(yè)心理素質測評。
六、體檢考察及公示錄用
(一)體檢和政治考察
面試和專業(yè)能力測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計劃錄用人數(shù)比例低于3:1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應當達到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方可進入體檢和政治考察。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棄等情況,可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人選。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執(zhí)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
政治考察嚴格執(zhí)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擬錄用職位要求,重點考察人選是否能夠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對其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tài)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審核個人檔案“三齡二歷一身份”,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進行延伸考察。考察對象應當具備《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基本素質條件,不得有第八條、第九條規(guī)定的情形。
(二)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我部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職位匹配度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yōu)確定并組織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錄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xù)。
七、監(jiān)督工作
統(tǒng)一招錄工作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公安部紀檢監(jiān)察組、干部監(jiān)督部門及社會全程監(jiān)督。公安部監(jiān)督電話:010-6626351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別提示:
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望各位報考者周知。
附件:
1.公安部直屬事業(yè)單位2022年度統(tǒng)一招錄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
2021年12月10日
來源:https://www.mps.gov.cn/n6557558/c8259233/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