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系浙江省水利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自收自支,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區(qū)。其主要職責為:開展水利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適用技術(產品)引進、試驗、示范、推廣等工作,開展技術咨詢服務;組織水利新產品鑒定的材料申報和初審工作,開展水利先進新產品的推廣應用;承擔水利科技推廣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管理和績效評價工作;承擔省農技推廣水利分中心的日常工作,推廣農村水利技術,組織開展農技推廣項目的申報、管理、考核與績效評價;負責浙江水利科技服務網的建設與管理;承擔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浙江示范基地的建設與管理等。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財務審計崗位1人,為專業(yè)技術崗。
(一)招聘條件
1、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條件要求;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6日之后出生);
3、審計、會計、財務管理或財政學等專業(yè)畢業(y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具有2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二)補充說明
1、關于學歷、學位。應聘人員報名時應取得招聘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留學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關于工作經歷。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與相關單位正式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或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之日。就讀研究生前后的工作經歷可合并計算,但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全部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0月10日上午9:00— 10月16日下午16:00。應聘人員登陸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本期委托省人事考試辦組織筆試單位的其中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2、資格初審。時間:2012年10月10日-10月17日。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網上繳費。通過網上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12年10月10日9:00-10月18日24:00,在同一網址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并繳費的報考人數(shù)不得低于招聘人數(shù)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已繳費人員在2012年11月1日—11月3日上網下載打印準考證,并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60%。
1、筆試
筆試地點:杭州市內,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時間及科目:2012年11月4日。
上午09:00—11:30 《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14:00—15:30 《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
筆試成績可在2012年11月中旬通過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shù)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圍面試。
2、資格復審
面試前,招考單位對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屆時將在指定網站通知,并同時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資格復審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
未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入圍人員提供的證件(證明)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取消應聘資格。
3、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考查崗位相關專業(yè)知識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組織協(xié)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評價應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
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結束后,按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入圍)??荚嚱Y果和入圍人員名單在指定網站公布。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xiàn)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開招聘);
2、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3、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
招聘過程及結果相關信息僅在浙江水利網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省水利廳(人事教育處):0571-87826528;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8216339(人事科)
電子郵箱:wyq@zjwater.gov.cn
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廣與發(fā)展中心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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