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通告
根據(jù)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關于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21〕123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點實施辦法>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粵教師〔2021〕12號)、《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點建設的通知》(粵教考函〔2021〕21號)以及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廣東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務辦公室《轉發(fā)<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粵教繼函〔2019〕4號)精神,現(xiàn)將廣東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1.廣東省戶籍人員。
2.持有廣東省居住證并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區(qū)、市)戶籍人員。
3.廣東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讀研究生、三年級及以上的本科學生、畢業(yè)學年的??茖W生、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學年學生。
4.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滿足以上條件中至少一條的方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
2.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見附件1)。
在內地(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根據(jù)自愿原則,可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有效證件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在內地(大陸)就讀師范專業(yè)的港澳臺居民執(zhí)行就讀省份相應師范生政策。
(三)免考條件
1.2021年及以后年份畢業(yè)的教育類研究生、公費師范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考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部分或全部科目。
2.取得《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可在有效期內一次免試認定相應教師資格。具體按照《教育部關于印發(fā)〈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教師函〔2020〕5號)執(zhí)行。
3.根據(jù)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符合以上免考條件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不需再報名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可直接向面試組織機構申請參加面試。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曾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工作安排
(一)時間安排
注冊時間:2022年8月26日00:00至9月5日16:00;
報名時間:2022年9月2日9:30至5日16:00,內地考生須選擇戶籍、居住證申領地或學籍所在地市所轄的考區(qū),港澳臺考生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選擇考區(qū);
網(wǎng)上繳費截止時間:2022年9月8日24:00;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2年10月25日00:00至29日18:00。
(二)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ntce.neea.edu.cn),按照欄目指引進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須保證本人的報名信息真實有效且具有報名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或信息填寫錯誤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者,后果自負。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具體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見附件2、3),并遵照執(zhí)行。
(三)考試費用及繳納方式
根據(jù)《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發(fā)改價格函〔2016〕978號)規(guī)定的筆試收費標準,按70元/人·科次繳納筆試考試費。報名信息通過審核后,考生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網(wǎng)上繳費。
三、筆試時間及科目
本次筆試各科目名稱、代碼和有關說明見附件4。筆試各科目采用紙筆方式進行。
四、有關事項
(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標準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由教育部統(tǒng)一制定,試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tǒng)一命制??荚嚥唤y(tǒng)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ntce.neea.edu.cn)下載《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根據(jù)考試大綱知識點自行復習、備考。
(二)成績查詢與復核
本次筆試成績將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ǎng)”(http:// ntce.neea.edu.cn)公布,考生可自行登錄查詢成績。考生如對本人的筆試成績有異議,可在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guī)定程序向考試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申請須注明申請人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需復核科目代碼、網(wǎng)上查詢到的成績、聯(lián)系電話。根據(jù)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有關規(guī)定,復核內容僅限于答題卡掃描是否準確,答卷是否漏評、漏登分,成績統(tǒng)計合成是否有誤。復核結果由考生所在考區(qū)教育考試機構告知考生。
(三)違規(guī)處理
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以及考試工作人員、其他相關人員,如有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試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行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實行屬地管理,各地防疫政策根據(jù)疫情制定及調整,考生務必于考前密切關注我院、所報考區(qū)及考點的有關防疫政策通知,并按其要求嚴格遵照執(zhí)行,不遵守相關防疫政策者不得參加考試。如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產(chǎn)生疫情的,需承擔相應責任。
附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節(jié)選)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網(wǎng)上報名流程
3.考生網(wǎng)上報名注意事項
4.2022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代碼列表
5.廣東省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工作聯(lián)系方式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常見問題及解答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2022年8月18日
來源:https://eea.gd.gov.cn/shks/content/post_3997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