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我委面向全市機關單位公開選調3名具有公務員身份干部。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
全市各級機關綜合管理類、行政執(zhí)法類、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其中行政執(zhí)法類和專業(yè)技術類公務員報考須符合深圳市公務員分類管理交流轉任有關條件規(guī)定。
二、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任職的基本要求,具體條件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紀律性強,作風務實,樂于奉獻。
2、現(xiàn)為深圳市在職在編公務員,已入編3年以上(含3年,時間計算截止至2012年10月30日)。
3、中共黨員。
4、現(xiàn)任正科級以下職務(含正科級)。
5、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截止期同上)。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7、法學、社會學或計算機相關專業(yè)。
8、有較強的綜合文字工作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9、近3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10、身體健康。
11、有基層工作經驗優(yōu)先。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接收報名:試用期未滿尚未任職定級的;未進行公務員登記的;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機關、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正在黨紀或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限制期的;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選調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擬設定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試用、選調等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報名通過郵寄材料方式進行。報名后即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數(shù)和選調計劃的最低比例為5:1。
1、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1)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現(xiàn)任職級文件復印件;(3)本人獨立或本人為主撰寫的綜合性文稿、調研文章或公開發(fā)表的文字材料2篇以上。
2、郵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深南中路市委大院東附樓社工委124房。郵政編碼:518006。
聯(lián)系人:潘麗,汪淼;電話:82104290,82106304;
傳真:82094193。
3、報名時間: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1月15日,以報名材料收達之日為準。
4、通過資格初審的,市社工委通知考試時間與地點。
(二)筆試與面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總成績按筆試占40%、面試占60%的比例計算??荚嚂r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排序進行遞補。體檢合格后征求考生所在單位意見,進行組織考察工作。
(四)試用與選調
綜合考試成績和體檢、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進行試用,試用通過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及任職手續(xù)。
本公告由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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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會工作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深圳組工在線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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