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黑龍江省公安機關關于考試錄用人民警察有關條件的公告
報考2024年度黑龍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黑龍江省2024年度公安機關特警招錄)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黑龍江省2024年度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等有關條件及相關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要求的有關條件: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六條,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滿十八歲的公民;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體健康;
(五)具有高中畢業(yè)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從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二、根據(j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七條,擔任人民警察應當具備以下基本素質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熱愛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三)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四)熱愛公安事業(yè),志愿從事人民警察職業(yè)。
三、根據(j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
(一)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二)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等非法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三)組織、參加反對中國共產(chǎn)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網(wǎng)絡論壇、群組、直播等活動的;
(四)編造、制作、發(fā)表、出版、傳播反對中國共產(chǎn)黨、反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害信息,或者參加國家禁止的政治性組織等的;
(五)通過網(wǎng)絡組黨結社,參與或者動員不法串聯(lián)、聯(lián)署、集會等網(wǎng)上非法活動的;
(六)曾受到刑事處罰或者依據(jù)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yǎng)、收容教養(yǎng)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結伙斗毆、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等行為,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
(八)受過記大過以上處分或者撤銷黨內職務以上處分的;被機關按規(guī)定取消錄用的;被機關或者國有企業(yè)辭退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不滿三年的;
(九)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十)曾被開除團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十一)組織、參加、支持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十二)壓制批評,打擊報復或者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者公眾的;
(十三)玩忽職守,貽誤工作或者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十四)貪污、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或者違反財經(jīng)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shù)模?/p>
(十五)組織、參加、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十六)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者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以外的其他考試中被認定為組織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沒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請外國國籍或者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的;上述人員屬于香港、澳門居民已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除外;
(十八)個人檔案中記載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入黨(團)時間、學歷學位、經(jīng)歷、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且在規(guī)定的考察期限內,考察對象無法補齊或者涉嫌涂改造假無法有效認定的;
(十九)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的;
(二十)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二十一)其他不符合擔任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條件的。
四、根據(j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九條,報考人員的家庭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
(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shù)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jié),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行為的;
(三)組織、參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極端邪教、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的;
(四)其他可能影響考察對象錄用后依法公正履職的情形。
五、其他規(guī)定
(一)體能測評和體檢。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照《2024年度黑龍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公檢法司等相關部門特殊職位的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zhí)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年齡條件。根據(jù)《黑龍江省2024年度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報考黑龍江省各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公務員)人員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對年齡有要求的職位,須符合該職位設置的年齡條件。
(三)涉密要害職位。報考涉密要害職位的,報考人員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還應當符合相關要求。
(四)報考人員具有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錄用。
本公告所稱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監(jiān)護人、直接撫養(yǎng)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會關系是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父母是指有共同生活經(jīng)歷的生父母、養(yǎng)父母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是指有共同生活經(jīng)歷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yǎng)子女和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兄弟姐妹是指有共同生活經(jīng)歷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yǎng)兄弟姐妹、有撫養(yǎng)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黑龍江省公安廳
2024年2月1日
來源:http://www.hljsgwy.org.cn/tyzpwb/website/queryDetail.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