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開推薦選拔的職位和數量
全縣公開推薦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7名。具體職位如下:
1.合浦縣司法局紀檢組組長
2.合浦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紀檢組組長
3.合浦縣環(huán)保局紀檢組組長
4.合浦縣招商促進局紀檢組組長
5.合浦縣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局(縣農業(yè)機械化管理中心)紀檢組組
長
6.合浦縣紀委執(zhí)法監(jiān)督室主任
7.合浦縣紀委糾風室主任
二、公開推薦人員范圍
縣轄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機關單位符合選任條件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機關工作人員,均可作為推薦對象。
三、公開推薦選拔的資格條件
參加公開推薦選拔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資格條件和符合其他要求。
(一)基本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
(2)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在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和維護穩(wěn)定工作中,做出實績。
(3)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真抓實干,敢于負責,銳意進取。
(4)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密切聯系群眾,依法辦事,勤政為民,清正廉潔。
(6)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有大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
(二)資格條件
(1)參加推薦選拔的人選,須任科員職務滿3年(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機關工作人員參加工作時間滿4年),或現任副科級非領導職務人員。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即可參加推薦選拔。
(2)參加推薦選拔的人選,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參加選拔縣紀委室主任崗位的,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參加選拔縣紀委、縣司法局、縣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局、縣環(huán)保局等四個單位公推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公務員;參加選拔縣招商促進局、縣農業(yè)機械化管理局(縣農業(yè)機械化管理中心)等兩個單位公推崗位的人員,必須是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機關工作人員。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正式黨員。參加選拔縣紀委室主任的人員,必須具備法學專業(yè)本科及以上的學歷或通過全國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執(zhí)業(yè)資格。
(5)熟悉紀檢監(jiān)察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業(yè)務知識。
(6)身體健康。
(7)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上述資格條件中,學歷、職務和任職年限均含本級或本數,職務和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推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評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提拔情形。
四、公開推薦選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開推薦選拔工作分為發(fā)布簡章、公開推薦、資格審查、確定競職答辯人選、競職答辯、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公示任命等步驟進行。
(一)公開推薦(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個人自薦。由個人以書面形式向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自薦。個人須如實填寫《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任職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及復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小兩寸紅底免冠正面彩照3張。
2.群眾舉薦。由干部群眾向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署名推薦有關
人選。推薦人須如實填寫《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通過現場或信函向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進行推薦。
3.組織推薦。由各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根據公開推薦職位任職條件和要求,采取差額推薦的方式(只有1人符合資格條件的,可等額推薦),集體討論提出初步推薦人選,把本單位的優(yōu)秀干部向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進行推薦,并填寫《單位推薦參加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
群眾舉薦和組織推薦應征得被推薦者本人同意,并提供有關審核材料。有關推薦表格可從合浦組織工作網、合浦政府網、合浦新聞網、北部灣人力資源網上下載,網址分別為:http://www.hpzzb.com、http://www.hepu.gov.cn/、http://www.hepuxw.com/、http://www.bbwrl.com/)。
(二)資格審查(2012年11月16日—11月20日)。按照規(guī)定的推薦條件和要求,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對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的人選,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任職條件的初步推薦人選。
(三)民主推薦(2012年11月下旬)。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將初審符合職位條件的初步推薦人選名單反饋給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各推薦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按照民主推薦領導干部的人員范圍召開干部大會,采取差額推薦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各推薦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最終推薦人選。同時,組織人選填報職位,每個人選在填報一個主要職位的同時,可兼報一個其他選拔職位。
(四)確定競職答辯人選(2012年11月下旬)。根據各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推薦意見和推薦人選填報職位的情況,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按照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提出各職位的競職答辯人選建議名單,報縣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系統(tǒng))研究確定。
競職答辯開考比例為1:5,原則上按不多于1:15的比例確定競職答辯人選。對達不到競職答辯比例要求的選拔職位,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在兼報職位的人選中進行適當調劑。經調劑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填報該職位的人選可改報其他職位參加面試。
(五)競職答辯(2012年12月上旬)。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按職位分類統(tǒng)一組織競職答辯。答辯采取競崗演講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人選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其中,結構化面試試題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的有關內容,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委托上級有關部門命制。
(六)組織考察(2012年12月中旬)。根據競職答辯成績,按每個選拔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h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系統(tǒng))組織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每個職位競職答辯產生的考察人選進行嚴格考察。
(七)討論決定(2012年12月下旬)。根據答辯成績、考察情況和選拔職位要求,由縣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系統(tǒng))按擬任職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名單,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并由縣委常委會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各職位擬任人選。
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命(2012年12月下旬)。對擬任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并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對公開推薦選拔任職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予以正式任用;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
未盡事項由縣公開推薦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系統(tǒng))決定。
辦公地點:中共合浦縣委組織部。
郵政編碼:536100
聯系電話:0779-7201942、7201941
傳真號碼:0779-7201942
電子郵箱:hp7201942@163.com
監(jiān)督電話:0779-7205341
本簡章由縣公推公選辦(紀檢系統(tǒng))負責解釋。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考須知
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紀檢系統(tǒng))
2012年10月23日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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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doc》《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doc》《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紀檢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xls》來源于北部灣人力資源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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