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力度,努力形成充滿活力的選人用人機制,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相關規(guī)定,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政法系統(tǒng)開展公開推薦選拔兩名副科級領導干部。
一、公開推薦選拔的職位和數量
全縣公開推薦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2名。具體職位如下:
1.黨江司法所所長
2.沙崗司法所所長
二、公開推薦人員范圍
面向全縣政法系統(tǒng)符合任職條件的在職在編公務員進行推薦選拔。
三、公開推薦選拔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理想信念堅定,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
(2)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在推動科學發(fā)展、促進社會和諧和維護穩(wěn)定工作中,做出實績。
(3)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作風扎實,真抓實干,敢于負責,銳意進取。
(4)具有較扎實的法律業(yè)務工作基礎,有勝任崗位需要的組織領導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yè)知識。
(5)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密切聯系群眾,依法辦事,秉公用權,勤政為民,清正廉潔。
(6)堅持原則,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大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
(二)資格條件
(1)必須是任科員滿3年,有2年以上政法工作經歷的政法系統(tǒng)在職在編公務員(或現任副科級非領導職務人員),具有碩士學位的人員,有1年以上工作經歷即可參加推薦選拔。
(2)參加推薦選拔的人選,年齡須在45周歲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
上述資格條件中,學歷、職務和任職年限均含本級或本數,任職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推薦: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影響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評定為基本稱職、不稱職情況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四、公開推薦選拔的程序和方法
公開推薦選拔工作分為發(fā)布簡章、公開推薦、資格審查、確定競職答辯人選、競職答辯、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公示任命等步驟進行。
(一)公開推薦(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采取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個人自薦。由個人以書面形式向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自薦。個人須如實填寫《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任職文件等相關材料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及復印件一式三份、近期小兩寸紅底免冠正面彩照3張。
2.群眾舉薦。由干部群眾向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署名推薦有關人選。推薦人須如實填寫《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通過現場或信函向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進行推薦。
3.組織推薦。由各政法系統(tǒng)的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根據公開推薦職位任職條件和要求,采取差額推薦的方式(只有1人符合資格條件的,可等額推薦),集體討論提出初步推薦人選,把本單位的優(yōu)秀干部向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進行推薦,并填寫《單位推薦參加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
組織推薦和群眾舉薦應征得被推薦者本人同意,并提供有關審核材料。有關推薦表格可從合浦組織工作網、合浦政府網、合浦新聞網、北部灣人力資源網上下載,網址分別為:http://www.hpzzb.com、http://www.hepu.gov.cn/、http://www.hepuxw.com/、http://www.bbwrl.com/)。
(二)資格審查(2012年11月16日—11月20日)。按照規(guī)定的推薦條件和要求,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對個人自薦、群眾舉薦、組織推薦的人選,統(tǒng)一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任職條件的初步推薦人選。
(三)民主推薦(2012年11月下旬)??h公推公選辦將初審符合職位條件的初步推薦人選名單反饋給對象所在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有關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按照民主推薦領導干部的人員范圍召開干部大會,采取差額推薦的方式進行民主推薦。根據民主推薦結果,各推薦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最終推薦人選。同時,組織人選填報職位,每個人選在填報一個主要職位的同時,可兼報一個其他選拔職位。
(四)確定競職答辯人選(2012年11月下旬)。根據各單位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推薦意見和推薦人選填報職位的情況,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按照規(guī)定的任職條件和具體職位要求,提出各職位的競職答辯人選建議名單,報縣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政法系統(tǒng))研究確定。
競職答辯開考比例為1:5,原則上按不多于1:15的比例確定競職答辯人選。對達不到競職答辯比例要求的選拔職位,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在兼報職位的人選中進行適當調劑。經調劑仍然達不到面試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填報該職位的人選可改報其他職位參加面試。
(五)競職答辯(2012年12月上旬)。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按職位分類統(tǒng)一組織競職答辯。答辯采取競崗演講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人選在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其中,結構化面試試題依據《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的有關內容,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委托上級有關部門命制。
(六)組織考察(2012年12月中旬)。根據競職答辯成績,按每個選拔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h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政法系統(tǒng))組織考察組,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對每個職位競職答辯產生的考察人選進行嚴格考察。
(七)討論決定(2012年12月下旬)。根據答辯成績、考察情況和選拔職位要求,由縣公推公選工作領導小組(政法系統(tǒng))按擬任職位1:2的比例研究提出各職位擬任人選建議名單,提交縣委常委會討論研究,并由縣委常委會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各職位擬任人選。
為確保選拔質量,對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八)公示任命(2012年12月下旬)。對擬任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任職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職的,按規(guī)定辦理調動和任職手續(xù),并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選拔結果。
對公開推薦選拔任職人選,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現職的,予以正式任用;不勝任現職的,免去試用職務,按試用前職務層次另行安排工作。
未盡事項由縣公開推薦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政法系統(tǒng))決定。
辦公地點:中共合浦縣委組織部。
郵政編碼:536100
聯系電話:0779-7201942、7201941
傳真號碼:0779-7201942
電子郵箱:hp7201942@163.com
監(jiān)督電話:0779-7205341
本簡章由縣公推公選辦(政法系統(tǒng))負責解釋。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考須知
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科級領導干部工作
領導小組辦公室(政法系統(tǒng))
2012年10月24日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
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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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個人自薦表).doc》《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報名登記表(群眾舉薦表).doc》《2012年合浦縣公開推薦選拔政法系統(tǒng)副科級領導干部初步人選名冊.xls》來源于北部灣人力資源網,最近更新201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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