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本次公開選調的職位均為鄉(xiāng)科級副職領導職位,共5名,詳見《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職位表》)。
二、選調范圍
州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y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包含工勤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xiàn)任涼山州州屬國有企業(yè)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或縣(市)屬國有企業(yè)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人員,在中央、省駐涼山企業(yè)工作的,比照州、縣(市)屬國有企業(yè)現(xiàn)任相當職務層次人員;以及在上述國有企業(yè)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
2.具有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年齡條件。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3.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jīng)歷和任職資歷。
4.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guī)規(guī)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5.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jīng)歷年限、任職經(jīng)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4年7月。年齡計算截至報名首日(即2024年7月1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選調采用網(wǎng)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7月1日(星期一)至7月8日(星期一)上午8:00。報名時間以電子郵件送達時間為準,逾時不再受理。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公開選調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職位表》。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職位表》等,了解選調職位的具體情況,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職位報名。每人限報1個職位。
報考者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內容,可直接與各單位聯(lián)系(咨詢電話見《職位表》)。
2.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并按要求經(jīng)相關部門同意。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網(wǎng)絡報名。報考者于報名時間截止前,將相關報名材料PDF掃描件,打包壓縮后以“報考單位名稱+報考職位名稱+姓名”命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相應公開選調單位指定郵箱,詳見附件1。相關報名材料包括:
(1)報名登記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jīng)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審核,注明“符合公開選調資格條件,同意報考”并加蓋鮮章);
(2)身份證、任職文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國有企業(yè)報考人員須有國有企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職務級別證明;
(3)近期電子版證件照1張(照片文件應為jpg格式,文件大小為10—50KB,以身份證號碼命名)。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選調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4年7月8日18:00,資格初審結果由選調單位告知報考者。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選調資格,所產(chǎn)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fā)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chǎn)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選調人選。
(二)職位調整
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選調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審核通過人數(shù)與選調名額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jīng)州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公告,報考了取消職位的人員可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1.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合格后,由各選調單位于2024年7月26日將準考證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至考生報名郵箱,考生自行打印,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筆試由州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滿分為100分。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筆試時間為2024年7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閱卷完成后,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將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涼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人事考試”專欄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州委組織部研究確定并公布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1.資格復審。筆試結束后,由各選調單位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達不到1:3比例的,該職位符合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由各選調單位通知考生持《報名登記表》、身份證、任職文件、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證明和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材料原件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各選調單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2.面試。面試由各選調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可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及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
面試時間由各選調單位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五)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各選調單位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若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根據(jù)筆試、面試成績高低確定),并在網(wǎng)上公布綜合成績及排名等信息??疾鞂ο笕藬?shù)與選調名額之比一般為2:1。未形成差額考察的職位,考察后由各單位結合人選情況決定考察對象是否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各選調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jù)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jiān)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jīng)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公務員隊伍。
各選調單位根據(jù)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yōu)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不唯分取人。
(六)體檢
體檢由選調單位負責組織,在州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各選調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各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頂崗試用期內,頂崗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頂崗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體檢、頂崗試用各環(huán)節(jié)因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出現(xiàn)的缺額是否遞補及遞補次數(shù)由選調單位研究確定。
(八)集體討論決定
頂崗試用期滿后,各選調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根據(jù)職位要求,結合考察、頂崗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調任人員。
(九)公示及調任
選調單位對擬調任人員分別在本單位和擬調任人員原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報州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任手續(xù); 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
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缺額,不再遞補。
(十)試用期
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任職培訓
選調公務員在任職前,應接受選調單位開展的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guī)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guī),省情州情、公務員職業(yè)道德、行為規(guī)范、優(yōu)良傳統(tǒng)等,幫助選調公務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工作。
五、其他事項
本次選調嚴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如發(fā)現(xiàn)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xiàn)象,可向選調單位的紀檢監(jiān)察部門檢舉,也可直接向州委組織部舉報。
六、本公告由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2.2024年度涼山州公開選調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中共涼山州委組織部
2024年7月1日
來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131-99C7FC57372FAB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