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紫金縣委黨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公告
根據(jù)《紫金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紫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紫府〔2020〕47號),結合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中共紫金縣委黨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人員(普通類)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中共紫金縣委黨校編外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勤勉敬業(yè),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謹言慎行。
3.高中以上學歷,專業(yè)不限,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9年6月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溝通協(xié)調能力、職業(yè)道德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等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聘用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紀律處分或行政處罰的,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行政處罰立案調查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報名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時間。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中共紫金縣委黨校207室
(三)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攜帶須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點報名。
(四)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填報的《中共紫金縣委黨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一份,需提供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相一致,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2.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各一份。
(三)資格審核:
1.本次考試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資料的,一經(jīng)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證明、信息騙取資格的,將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2.報名截止后,將統(tǒng)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根據(jù)報考人員的年齡、學歷、專業(yè)、政治面貌及人崗匹配度等,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面試人員,2024年7月15日前通過短信或電話方式通知進入考試人員(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審查,不再另行通知)。
(四)報名咨詢電話:7998299
四、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面試和實操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對象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確定。面試內容主要分為結構化試題和現(xiàn)場處理能力測試,主要對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能力、職位適應度、形象儀表等方面進行評分,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五、確定聘用人員
(一)體檢。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通過體檢的人員擬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縣委黨校通知應聘者參加考察的時間、地點,考察應提交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個人征信報告、無犯罪記錄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
(三)公示。根據(jù)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如因體檢、政審等不合格出現(xiàn)擬聘職位空缺的,將按規(guī)定在面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補錄,并按規(guī)定對遞補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和公示。
(四)遞補聘用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的,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擬招聘人選:
1.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體檢報告的。
2.擬招聘人員放棄招聘資格的。
3.招聘人員未報到的。
4.招聘人員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解除勞動關系的。
(五)聘用手續(xù)。擬聘用人員名單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個月。
六、聘用人員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員工資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縣財政有關編外人員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聘用人員按《紫金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七、其他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身份證原件。證件不齊或不一致的,不得參加。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持由公安部門發(fā)放的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參加,其他證件不能代替身份證。未盡事宜,由中共紫金縣委黨校負責解釋。
附件:中共紫金縣委黨校2024年公開招聘編外人員報名表
中共紫金縣委黨校
2024年7月8日
來源:http://www.zijin.gov.cn/zw/tzgg/content/post_6134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