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研究,我院招聘4名合同制公益性崗位書記員(屬人才派遣),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虎丘區(qū)通安、東渚、鎮(zhèn)湖戶籍。
(二)政治歷史清楚,與本院干警無配偶、近親屬關系。
(三)具備從事書記員專業(yè)技能(打字速度在45字/分鐘以上,試用期經考核后須在80字/分鐘以上)。
(四)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在158cm(含)以上;年齡在20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8年3月1日至1993年3月1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法律、新聞、中文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六)經審查,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報名、筆試(技能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合同聘用的程序進行。
1、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1:30-16:30;報名地點:虎丘區(qū)人民法院政治處(解放東路348號辦公樓411)。
(2)報名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本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復印件)、個人簡歷、1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經資格審查合格后填寫《報名登記表》,辦理報名手續(xù)并領取準考證。
2、筆試(技能測試)
筆試考核公文寫作;技能測試以專用打字測試軟件(金山打字通)進行看打考核,考生應注意打字速度與正確率。考生可打兩次并自行選擇一次作為技能測試成績。
(1)時間:2013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
(2)內容:公文寫作及打字。
(3)測試地點(另定)。
3、面試
面試由蘇州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和蘇州市虎丘區(qū)人民法院共同組織。
(1)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技能測試)成績總和,其中筆試和技能測試成績各占50%,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時間及地點(另定)
4、體檢和政審
(1)按照筆試(技能測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按照招工體檢標準執(zhí)行(費用自理);對體檢合格人選進行政審;經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報蘇州高新區(qū)人事局辦理備案手續(xù)。
(3)試用合格后與蘇州高新區(qū)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簽訂聘任合同。
三、本簡章由蘇州市虎丘區(qū)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0512-68127020(蘇州市虎丘區(qū)人民法院)
二Ο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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