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030商法學)
一、考查目標
系統(tǒng)掌握商法學的基本知識、基礎理論和基本方法,并能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商法實務中的實際問題。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試卷成績及其考試時間
本試卷滿分為100分??荚嚂r間為180分鐘。
(二)答題方式
答題方式為閉卷、筆試。
(三)試卷題型結構
論述題
三、考試范圍
一、商法總論
商法的概念
商法的調整對象
商法與其他法律部門的關系
商法人
商合伙
商個人
商中間人
商輔助人
一般商行為
特殊商行為
商事登記的種類和程序
商號的種類
商號的取得與廢除
商號的登記與廢止
商號權
二、公司法
公司的概念與特征
公司的分類與我國公司的種類
公司章程
公司的名稱和住所
公司的人格獨立與人格否認
公司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公司資本的構成
股東的出資
增資與減資
股份與股票
股東和股權
公司的治理機構(股東會、董事會、監(jiān)事會)
股東訴訟
公司的合并與分立
公司的解散與清算
三、證券法
證券的概念
證券監(jiān)督管理機構
證券交易所
證券公司
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證券服務機構
證券業(yè)協(xié)會
證券發(fā)行
證券承銷
證券上市
證券交易
持續(xù)信息公開
上市公司收購
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
基金份額的交易、申購與贖回
基金的運作、信息披露與監(jiān)督管理
四、破產法
破產的概念
破產法的立法目的與破產程序的啟動機制
破產程序開始的要件
破產申請與破產案件的管轄
破產申請的受理及其法律效力
破產管理人及其任職資格與選任方式
破產管理人的職責與監(jiān)督
破產財產制度
破產費用與共益?zhèn)鶆罩贫?/P>
債權人會議
債權人會議的召集、職權
債權人會議的決議規(guī)則及決議效力
破產重整程序
破產重整程序的啟動
重整計劃的制定、表決、批準與執(zhí)行
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的法律效力
破產債權
破產別除權
破產抵銷權
破產取回權
破產撤銷權
破產財產的分配與破產程序的終結
五、票據(jù)法
票據(jù)
票據(jù)行為
票據(jù)權利
匯票的出票、背書、承兌、保證、追索權
本票的特殊規(guī)則
支票的特殊規(guī)則
六、保險法
保險的概念
保險合同
保險合同的訂立與生效
保險合同的履行
保險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人身保險合同的概念、特征
幾種主要的人身保險合同
人身保險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財產保險合同的概念、特征
幾種主要的財產保險合同
財產保險合同的特殊規(guī)定
保險公司
保險經營規(guī)則
保險代理人與保險經紀人
保險業(yè)的監(jiān)督管理
四、樣 題
論述題:
1.試論保險合同的特征。
2.論票據(jù)權利。
3.試述公司股東會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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