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擬在深圳市內公開選調9名公務員?,F(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任崗位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副主任科員或科員。
二、報名條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有關規(guī)定,此次選調公務員須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一)現(xiàn)任副科級及以下職務的深圳市在編公務員,已進行公務員登記;
(二)中共黨員;
(三)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4月30日);
(四)有2年及以上政法工作經(jīng)歷;
(五)歷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深圳戶籍;
(七)身體健康;
(八)符合所在單位規(guī)定的調出條件;
(九)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詳見《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崗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及紀檢機關和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受黨紀或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與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和資格審核。報名時請?zhí)峁┮韵虏牧希?/P>
(1)《報名表》一式兩份,報考人員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下載;
(2)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和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均需查驗原件、保留復印件;
(3)現(xiàn)任職務的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4)獨立或本人為主完成的調研報告等文字材料2篇以上。
2、報名時間:2013年4月23日、24日9:00—18: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qū)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27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83055005。
(二)考試與考察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根據(jù)考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三)確定選調人選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政治部負責解釋。
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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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光明新區(qū)管委會網(wǎng),最近更新201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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