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磐安縣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有關(guān)事項的通知
各入圍體能測評、資格復審考生:
根據(jù)《2013年磐安縣各級機關(guān)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guī)定,現(xiàn)將體能測評、資格復審和面試工作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1、體能測評
時間:2013年4月28日(星期日);
地點:另行通知;
對象:報考磐安縣公安局人民警察職位34人,磐安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8人,磐安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職位8人。入圍體能測評人員名單詳見浙江省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磐安縣人才網(wǎng)(www.parcsc.com)公布的2013年磐安縣各級機關(guān)考錄公務員入圍體能測評和面試人員;
請入圍體能測評考生于2013年4月28日上午7:30到磐安縣公安局門口報到,遲到15分鐘及以上的,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時間:2013年5月17日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資格復審時間為4月28日下午2:00-5:00);
地點: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安文鎮(zhèn)海螺街14號);與報名時通訊信息有變動的考生,請于2013年5月16日前將詳細通信地址、聯(lián)系電話告知公務員管理科(聯(lián)系電話:0579-84662046);
資格復審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應屆生:就業(yè)推薦表、就業(yè)協(xié)議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詳見招考公告);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于2013年5月18-19日參加面試,面試的有關(guān)具體事項詳見資格復審現(xiàn)場發(fā)放的《面試通知》。
中共磐安縣委組織部
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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