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玉溪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玉人社發(fā)〔2012〕54號)和《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中共玉溪市委機構(gòu)編制辦公室、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玉人社通〔2013〕49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一批)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職數(shù)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本職工作;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被聘用人員必須在元江縣內(nèi)服務滿3年及其以上。
(二)招聘單位、崗位、職數(shù)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二、公開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8:00—7月19日16:00。
2.報名方式: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
3.報名地址: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wǎng)→網(wǎng)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wǎng)上交費→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4.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參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2013年)》執(zhí)行。
5.繳費:網(wǎng)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但未交費的考生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
6.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三)考試
1.筆試:具體筆試內(nèi)容見《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總分100分。
2.面試:具體面試形式見《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滿分100分。
3.筆試開考比例和進入面試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并交費的人數(shù)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1:3的取消該招聘崗位或遞減該招聘崗位人數(shù),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可再另行報本次招聘的其它崗位,緊缺人才不設開考比例。
進入面試比例:面試比例按招聘崗位人數(shù)與考生1:2的比例進行(緊缺人才崗位面試比例可低于1:2的比例)。
4.綜合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5.其他具體條件:詳見《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筆試時間及打印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招聘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考生及資格復審時間于筆試成績公示后通知。
2.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必須由考生本人攜帶畢業(yè)證、身份證、就業(yè)登記證(或報到證),及與報名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書、證明等資格復審材料參加,已就業(y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已進行資格認定,但尚未領取資格證書的,應提供認定機構(gòu)出具的證明。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1份。
3.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招聘崗位和實際參加考試人數(shù)達不到1:2時,綜合成績須達到60分及其以上方可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六)考核
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擬聘用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擬聘用人員的現(xiàn)實情況,并對擬聘用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有玉人社發(fā)〔2012〕54號文件規(guī)定的10種情形之一,考核不合格。
(七)體檢
由紀委(監(jiān)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體檢費由考生自理。
(八)選崗
考核合格者進入選崗,根據(jù)報考崗位須具備的條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崗。
(九)遞補
資格復審、考核、體檢、選崗時,出現(xiàn)不合格或放棄時,資格復審的遞補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考核、體檢和選崗的遞補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無綜合成績的考生不得遞補。若遞補考生放棄的,該崗位不再進行二次遞補。資格復審合格后放棄面試的考生不再遞補。
(十)公示
體檢及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和元江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wǎng)站(http://yxyj.xxgk.yn.gov.cn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wǎng)頁內(nèi))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雖有問題但不足以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不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不遞補)。聘用期間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紀律要求
(一)信息發(fā)布:報名后,報考人員應注意登陸玉溪人才網(wǎng)(www.yxrc.cn)和元江縣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wǎng)站(http://yxyj.xxgk.yn.gov.cn下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wǎng)頁內(nèi))查詢,了解考錄工作進程和有關事項,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lián)系電話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wǎng)或聯(lián)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二)個人信息填寫要求: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認真、準確,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監(jiān)督部門:公開招聘工作由縣紀委(監(jiān)察局)派員監(jiān)督。
附件:《元江縣2013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第一批)》
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