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云南省項目辦《關于開展2013年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地方項目的通知》(云志項辦〔2013〕2號)文件精神,為確保2013年云南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地方項目(以下簡稱“地方項目”)的順利實施,經團市委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募2013年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地方項目志愿者?,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數量、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數量:我市今年計劃招募大學生志愿者55名,具體從事青年工作和社會管理等志愿服務工作崗位,其中,38名為新招募地方項目志愿者,17名為2011年以來延期的地方項目志愿者繼續(xù)留崗服務。
(二)招募對象:楚雄州內戶口,2011年以來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大專以上學歷畢業(yè)未就業(yè)的大學生。
(三)招募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擁護社會主義制度,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和民族團結;
2.具有工作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知識;
3.具有敬業(yè)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踏實,吃苦耐勞,志愿到基層一線服務;
4.學習成績良好,身體健康;
5.優(yōu)秀團學干部和有志愿服務經歷者優(yōu)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大學期間被學校處以記過以上處分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事業(yè)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guī)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選拔條件的人員。
二、招募程序
(一)報名。各大學畢業(yè)生于2013年7月20日前持大學畢業(yè)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團市委辦公室填寫報名登記表。地址:楚雄市團結路228號原州國稅局辦公樓五樓(體育館2號門斜對面)。聯(lián)系人:徐天菊,聯(lián)系電話:3124037。
(二)審核。團市委及州項目辦將對報名者信息進行初審。報名所填信息必須屬實,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隱瞞真實情況、不符合報名資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名者承擔。
(三)服務崗位范圍。楚雄市轄區(qū)內有志愿服務需求的州級、市級機關,事業(yè)單位。
(四)志愿者選定和崗位調配。志愿者通過資格審核后,州項目辦將根據各用人單位需求和意向,注重所學專業(yè)與實際工作崗位需求相結合來選定志愿者,并根據崗位實際報名情況對志愿者進行調配,確定各崗位的初步人選。
(五)體檢。團市委組織各崗位初步人選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條件的報名者進行替補。
(六)公示。由團市委在楚雄團市委門戶網站上公示招募志愿者名單,公示期為3天。
(七)錄取。在公示期間未收到不良舉報意見的擬招募者,錄取為楚雄市2013—2015年度西部計劃地方項目志愿者。楚雄團市委將與被錄取的志愿者簽訂協(xié)議書(一年一簽),并將名單上報省、州項目辦。
共青團楚雄市委員會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