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法檢系統(tǒng)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據《關于2013年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現將2013年度我州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統(tǒng)一時間進行,由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怒江州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3年7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地點及聯系電話
1、報考怒江州法院系統(tǒng)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科515室,聯系電話:3565512。
2、報考怒江州檢察院系統(tǒng)人員的資格復審地點:怒江州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科406室,聯系電話:3565821。
(三)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面試確認表》(一式二份)、本人彩色近照1張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
具體材料及要求請咨詢州法檢兩院組織人事科(或干部科)和詳閱《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
(四)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確認表》上蓋章。《確認表》蓋章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作為面試準考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在資格復審中有不符合崗位報考條件或違反報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要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對剩余人員進行等額面試,如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
二、面試
(一)時間
2013年7月24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準時開始。
(二)地點
1、報考怒江州法院系統(tǒng)人員的面試地點: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七樓第一會議室707室。
2、報考怒江州檢察院系統(tǒng)人員的面試地點: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六樓601會議室。
(三)面試方式
1、司法崗位的面試采用情景模擬(模擬法庭控辯)的方式進行。
2、非司法崗位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四)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1、采取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面試的方法,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2、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面試地點報到。
3、面試時請攜帶身份證、《面試確認表》。
4、考生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考生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規(guī)定的抽簽程序抽簽,并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5、考生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休息區(qū),整場考試結束方能離開考場。
(五)面試注意事項
1、考生不得穿著制式服裝。
2、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于面試當天上午8時前到達面試地點報到。
面試開始時仍未到達面試地點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
3、考生不得將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否則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抽簽號是考生的唯一標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等個人信息。
5、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7、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場工作人員予以回避。
8、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9、考生在候考室、面試考場內禁止吸煙。
10、違反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六)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面試現場及怒江黨建網公布。
三、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
體能測試及考察工作由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怒江州人民檢察院具體組織實施;體檢在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三項工作的實施順序為先進行體能測試,再進行體檢,最后進行考察。
報考司法警察崗位考生,在面試結束后須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試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文件執(zhí)行。其他崗位的考生不進行體能測試。
普通崗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崗位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開展體檢工作。
具體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體能測試、體檢和考察出現不合格的情形,只在初次出現不合格人員的階段一次性遞補人員。
四、錄用
(一)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怒江黨建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辦理錄用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
再次提醒各位考生詳閱《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有關文件和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發(fā)布的其他有關通知。
附件:
中共怒江州委組織部
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 怒江州人民檢察院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