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實機關人員力量,進一步優(yōu)化干部隊伍結構,以適應新時期司法行政工作需要,根據(jù)《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宿遷市司法局會同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面向基層公開選拔3名工作人員。
一、選拔計劃和職位
二、選拔對象和條件
(一)選拔對象
選拔對象為我市縣(區(qū))以下(含縣區(qū))黨政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機關工作人員。
上述對象不含法院聘任制書記員。
(二)選拔條件
報考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服務意識和敬業(yè)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報名。
三、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1日—9月5日。
2.報名方式:報考人員可采取現(xiàn)場、傳真或通過電子郵箱方式報名。
現(xiàn)場報名地點:宿遷市司法局(宿遷市市區(qū)洪澤湖路139號,1211房間);電話:0527—84362602,傳真:0527—84362602;電子郵箱:SQSFLJ@126.COM
3.審核與發(fā)放準考證:9月6日下午3:00—6:00,在市司法局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核對報名人員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書、市級以上媒體發(fā)表的文章原件、復印件。屆時,請報考人員攜帶相關資料按時參加復審,逾期按放棄處理。資格復審合格,現(xiàn)場發(fā)放準考證。
四、選拔程序和方法
公開選拔按照“自愿報名、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采取考試、面試、考察與體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
時間:2013年9月7日(星期六)。
開考比例為1:5,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核減選拔計劃??荚噧热轂楣不A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素質和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職位1加試寫作。
2.面試
時間:2013年9月8日(星期日)。
筆試結束后按選拔計劃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職位1筆試成績由公共基礎成績和加試寫作成績直接累加)。未達比例的,按實際人選確定。未形成競爭的,面試成績須60分。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個人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選拔職位的適應程度。
3.考察與體檢
面試結束后,按選拔計劃1:2的比例從總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總成績計算采用百分制,職位1公共基礎、加試寫作、面試成績各占30%、30%、40%的比例,職位2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50%的比例。考察人選出現(xiàn)缺額時,可從面試人選中遞補。考察前,報考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公務員身份證明。
根據(jù)職位要求,宿遷市司法局會同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核實,對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根據(jù)考察情況集體研究,按選拔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若出現(xiàn)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從考察人選中依次遞補。
4.公示與調動
體檢合格后,將擬選拔人員向社會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后,出現(xiàn)不符合選拔條件或其他特殊情況的,從考察人選中依次遞補。符合選拔條件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由宿遷市司法局、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436260284359275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6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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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司法局公開選拔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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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遷市司法局
宿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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