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人員確定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2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二、面試內容
面試內容選自九年義務教育三年制初級中學二年級英語教材和九年義務教育六年制小學五年級語文、數學教材,分別按英語、語文、數學命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能力。
三、面試辦法
(一) 此次招聘教師考試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即:屆時封閉命題→監(jiān)督人員抽簽確定說課題目→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制作說課教案→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說課面試)。當場評分,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說課時間為15分鐘,說課時間終了,考生必須停止,不得延時,延時1分鐘,扣除應得分1分,依此類推,扣完為止。面試考官按有關評分標準獨立進行評分。每場面試結束后,記分人員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辦法進行記分,求出的平均分即為該面試者的說課面試得分。
(二) 考生實行代碼制,面試時只向專家考評組報告代碼,不得泄露姓名及其他情況。
四、面試注意事項
(一)所有面試考生必須服從面試考點的組織安排,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抽簽、封閉,不按時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考生一經進入候考室,封閉期間自覺交出通訊工具,由考點工作人員登記后代為保管,說課完畢后領回。隱匿不交者,以考試違紀論處。
(三)除考點提供的教材外,面試考生不準將教學參考書和其它書籍帶入封閉制作教案現(xiàn)場,一經發(fā)現(xiàn),以作弊處理。
(四)面試考生在候考室等待面試期間,要在工作人員的安排下,到指定地點休息,不準高聲喧嘩。
(五)面試時間到,考生逾時15分鐘不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六)考生面試期間住宿費、生活費自理。
五、其它
(一)面試工作接受紀委、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二)本面試辦法由永仁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永仁縣事業(yè)單位公室
二○○九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