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3年12月15日在旗黨政綜合樓后張榜公布,并在克旗人民政府網(wǎng)予以公示。
2、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請于2013年12月23日下午17:30之前(工作日),向旗人才交流中心(黨政綜合樓510辦公室)提供以下復審材料:個人學籍檔案(密封,非人事管理部門拆封的視為不合格)及報到證。
3、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前送交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
克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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