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25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保卡(有照片)、駕駛證、護照、軍人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使用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guī),三角尺,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shè)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shè)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三、英語科目聽力考試采用考點拉線廣播、考生收聽磁帶錄音方式,考生不必自行攜帶收音機。英語聽力考試不設(shè)備用考場。
四、考生進入考場,即按準考證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jiān)考人員核查??忌I(lǐng)到答題紙和試卷后,應(yīng)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按要求粘貼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
五、考生不準使用紅色字跡的鋼筆、水筆、圓珠筆等答題,用鉛筆答題的答卷無效??陀^題須用2B鉛筆涂點,涂點要規(guī)范。
六、考生必須在答題紙規(guī)定區(qū)域答題,答案書寫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無效。
七、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nèi)容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八、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科目考試結(jié)束前30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夾在試卷內(nèi))一并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wù)摗?/P>
九、考生在考場內(nèi)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nèi)容,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答卷等。
十、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yīng)立即停筆,安坐在原位,等監(jiān)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答卷后,方可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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