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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具有競爭力的用人制度,嚴格選留應屆畢業(yè)生、引進人才的考核與聘用過程,嚴肅招聘考核紀律,保證聘用工作的公平、公正,現(xiàn)對2014年度選留應屆畢業(yè)生、引進人才考核工作規(guī)定如下:
一、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音樂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職業(yè)道德和較強的業(yè)務能力及發(fā)展?jié)摿Α?/P>
2.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鉆研精神和團隊精神。
3.原則上須取得本專業(yè)或相關專業(yè)的最高學位。
4.身心健康并能遵守學院制訂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考核程序和內容
(一)考核方式、順序:
考核分專業(yè)考試、筆試(閉卷考核)、面試三部分;專業(yè)考試合格者進入筆試、面試環(huán)節(jié)。
注:部分專業(yè)考試、面試的先后順序均為應聘者在考試開始前十分鐘內由本人抽簽決定。凡在本人抽中的時間范圍內,沒有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情況特殊者經考核主管部門請示院領導后酌情解決。
(二)考核內容:
1.專業(yè)考試:
⑴教師崗位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行為舉止、心理素質、創(chuàng)作、演奏(演唱)水平、學術水平,組織教學及與學生互動能力,運用所學專業(yè)知識解決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及口頭表達能力。
音樂學教學、基礎部教學、附中文化課教學:
a.應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內,向人事處提交近期(兩年內)完成且能代表本人業(yè)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兩篇論文或作品。
b.公開教學:授課內容應與應聘崗位相符。授課對象、內容由考核主管部門、用人部門共同商定。提前3天通知應聘者。
視唱練耳教學:
a.應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內,向人事處提交一篇論文和一份實際授課教案。提交的論文和教案須為近期(兩年內)完成且能代表本人業(yè)務能力和學術水平的。
b.公開教學。授課內容應與應聘崗位相符。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教務處、用人部門與應聘者共同商定。時間為1課時。
c.面試。時間為30-45分鐘,內容含鋼琴演奏,要求準備古典奏鳴曲快板樂章、賦格以及中外樂曲各一首(自選);演唱聲樂作品一首(自選);作曲技術理論能力測試。
西洋樂器演奏教學: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jù)情況打斷。
演奏古典時期、浪漫時期及近現(xiàn)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要求全部背譜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招聘部門商定,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樂隊學院中提琴教學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須演奏浪漫時期一首協(xié)奏曲(只演奏作品中的第一個樂章)、巴洛克至古典時期一首完整奏鳴曲,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樂隊片段曲目10條,由招聘部門提前3天將樂隊片段曲目提供給應聘者,考核時從中抽取5條;公開教學內容包括主科、室內樂、樂隊片段,由招聘單位確定并提前3天提供給應聘者,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招聘部門商定。
合唱指揮教學: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指揮過程中評委可根據(jù)情況打斷。
指揮合唱作品須包括不同風格(古典、浪漫、現(xiàn)代)、不同體裁(室內樂合唱文獻類作品等)、不同語言(中、外作品)。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室內樂教學(弦樂):
a.舉辦專場音樂會: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jù)情況打斷。
演奏浪漫時期協(xié)奏曲、弦樂四重奏、近現(xiàn)代鋼琴室內樂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協(xié)奏曲要求背譜演奏,須有華彩樂段),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均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
聲樂藝術指導、器樂藝術指導:
a.專場音樂會考核,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jù)情況打斷。
演奏古典時期、浪漫時期及近現(xiàn)代作品各一首(可演奏作品中的一個樂章,要求全部背譜演奏)。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聲樂藝術指導:三首作品。自定兩首,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自帶演唱者。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指定一首(并指定演唱者),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允許考核前合練一次。器樂藝術指導:弦樂伴奏、管樂伴奏各一首,曲目、伴奏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指定,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允許考核前合練一次。
聲樂歌劇系臺詞教學:
a.初試:
臺詞獨白(自備,要求戲劇獨白);
臺詞對白或表演片段(自備,要求戲劇對白或戲劇表演片段)。
b.復試:
公開教學(給學生教授一首中國歌曲的朗誦,具體曲目由用人部門指定);
自備教學內容(展示本人教學特長)。
民族樂器演奏教學:
a.專場音樂會考核:時間不少于45分鐘。演奏過程中評委可根據(jù)情況打斷。
演奏傳統(tǒng)樂曲、創(chuàng)作樂曲(或現(xiàn)代樂曲)兩至三首。曲目自定,于考試前3天報人事處,演奏曲目的難度應與應聘者的受教育背景、學歷、職稱水平相符。
b.公開教學:授課曲目、授課對象由考核主管部門與用人部門商定,授課曲目于考試前3天通知應聘者,授課對象當場指定。
⑵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管理崗位
主要考察應聘者運用所學專業(yè)知識解決本崗位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專業(yè)技能考核與口試相結合。
2.筆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及其對將從事的崗位工作的了解程度,思維能力,分析及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變能力和文字表達與寫作能力。
3.面試: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儀態(tài)儀表、心理素質、學術水平、科研能力、思維能力、個性傾向、協(xié)作精神及口頭表達能力等方面的情況。
(1)先由應聘者進行簡單自我介紹,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評委根據(jù)應聘者應聘的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提問。
(三)考核成績評定辦法
1.專業(yè)考核成績:表演專業(yè)教學崗位取專場音樂會考核成績與公開教學成績總和的平均值;音樂學和其它教學崗位取論文成績與公開教學成績總和的平均值;其他專技崗位和管理崗位取專業(yè)技能考核成績與口試成績總合的平均值。如評委人數(shù)超過4人以上,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筆試、面試成績:評委人數(shù)超過4人以上,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綜合成績:為應聘者的專業(yè)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和的平均值。
三、評委聘任
評委由各專業(yè)方向教授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任期為一年。
中央音樂學院人事處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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