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特崗教師考試工作方案
一、考試組織
吉林省特崗教師考試管理工作由省“特崗計劃”實施工作聯(lián)席會議統(tǒng)一領導,省教育廳特崗辦公室及各市(州)教育局特崗辦公室協(xié)同負責組織與管理。省、市(州)普考辦具體組織實施全省統(tǒng)一筆試的考務工作,面試由市(州)組織實施。
二、考試形式
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采用筆試和面試兩種形式。初試階段采用筆試形式,復試階段采用面試形式。筆試成績(包括加分)作為初選的依據,省根據筆試成績(包括加分)分學段、分學科劃定分數(shù)線,并依據考生志愿按崗位設置數(shù)的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忌墓P試成績(包括加分)與面試成績之和為考試總分,作為最終錄取依據。
考試總分為180分(不含加分)。其中,筆試滿分120分(不含加分),面試滿分60分。
(一)筆試的組織
筆試由省統(tǒng)一組織,全省統(tǒng)一命題、制卷、評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調配巡考人員、發(fā)布成績、確定錄取線及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二)筆試的形式及內容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試卷分共同卷和專業(yè)卷兩部分,共同卷部分考查教育專業(yè)基礎(40分),專業(yè)卷部分考查學科專業(yè)基礎(80分)。所有考生的共同卷考試內容相同,學科專業(yè)卷的考試內容因考生所報考教學崗位而不同。
共同卷的考試內容包括:教育學基礎(15分),心理學基礎(15分),課程改革及教育政策法規(guī)(10分)。
專業(yè)卷的考試內容包括:學科知識(60分),學科課程標準與教材(10分),教學(教案)設計(10分)。
(三)筆試題型
試題類型包括:判斷正誤、選擇、簡答、論述、案例分析、教學設計等。
(四)筆試推薦參考書
考生備考教育專業(yè)基礎的推薦參考書為教育科學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學基礎》和《心理學基礎》(12院校編寫);備考學科專業(yè)基礎的參考書目為現(xiàn)行的國家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等)及相應的教材、教參。
(五)面試
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師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各市(州)繼續(xù)執(zhí)行《2009年特崗教師面試工作指導意見》,按照《指導意見》制定面試操作辦法并具體施考。在面試工作組織上,市(州)教育局要積極爭取人社局的參與,共同組織面試工作,同時加大設崗縣(市、區(qū))在面試專家評委組成、工作人員配置、考務安排等方面的參與力度,充分調動設崗縣(市、區(qū))的積極性,配合市(州)共同完成面試工作。
面試成績滿分60分,以實際成績計入考試總分。
三、考試科目
考生必須通過準考證信息確認參加考試的科目,并根據所報教學崗位的學科參加對應科目的考試。
報小學、初中英語學科的考中小學英語卷;
報小學、初中音樂學科的考中小學音樂卷;
報小學、初中美術學科的考中小學美術卷;
報小學、初中體育學科的考中小學體育卷;
報小學、初中信息技術學科的考中小學信息技術卷;
報小學、初中心理健康學科的考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卷;
報小學品德與社會、初中思想品德學科的考中小學思想品德卷;
報小學語文學科的考小學語文卷;
報小學數(shù)學學科的考小學數(shù)學卷;
報小學特殊教育學科的考小學特殊教育卷;
報小學科學學科的考小學科學卷;
報小學蒙語文學科的考小學蒙語文卷;
報小學、初中朝語文學科的考中小學朝語文卷;
報小學、初中漢語文學科的考中小學漢語卷;
報初中語文、數(shù)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學科的分別考與之相對應的學科試卷。
報小學、初中使用朝、蒙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要求用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用漢語言文字答卷無效。(共同卷可用漢語言文字或民族語言文字答卷,專業(yè)卷必須用民族語言文字答卷)
其余無特殊要求民族語言文字授課的學科崗位一律用漢語言文字答卷,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答卷無效。
更多信息請查看吉林省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