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聘人員應于面試當天上午7:30前到達面試考場(遲到1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參加面試),憑本人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
2.應聘人員參加面試考核只能攜帶必備文具進入考室。不得將手機、傳呼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通訊工具帶入考室。編寫教案、面試及技能或操作測試時不得將課本、資料等帶入,不得有夾帶、傳遞、抄襲等考場違紀行為。
3.應聘人員須服從考點工作人員管理,自覺遵守考場紀律。應聘人員應先集中休息室經身份核對、簽到、將手機關機上交后抽簽安排面試考核順序。根據抽簽序號安排應聘人員進行面試考核。面試按休息室—編寫教案室——面試室順序單方向運行,不得中途逆向返回,不得與候考等其他人員接觸。編寫教案時間為1小時,要求用黑色水筆編寫教案,并在規(guī)定位置填寫崗位、組別及抽簽的號碼,面試結束須將教案上交。面試時間為20分鐘,含課堂片斷教學、專家提問,幼教、美術、音樂(舞蹈)、信息技術、特教等崗位還須進行技能測試。應聘人員不得在抽簽序號牌、教案、技能或操作測試及面試時泄露本人的姓名、身份證、準考證號碼、工作單位、畢業(yè)學校、專業(yè)及學歷等個人信息。面試考核結束到主考室領回手機后即離開考場。隨意離開考區(qū)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4.應聘人員違反以上規(guī)定的,視為違紀,取消考試資格。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試資格,其考試結果無效。
5.各崗位面試成績、總成績、擬聘用人員名單及聘用工作有關事項等由相關縣教育局負責公布。
附件:2014年閩清縣教師招聘(考)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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