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報考蘭溪市公安局財會職位擬考察人員吳鵬同志自愿放棄考察政審,根據(jù)《2014年蘭溪市各級機關(guān)考試錄用公務(wù)員公告》的規(guī)定,取消其錄用資格?,F(xiàn)擬遞補鄭綠同志為蘭溪市公安局財會職位考察人員。公示期為7天,受理舉報電話:0579—88899608、88891752。
蘭溪市委組織部 蘭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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