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2014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人[2014]12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補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辦人〔2014〕16號)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14年永春縣補充招聘教師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充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要求:詳見《2014年永春縣補充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補充招聘的時間安排
1、6月25日前,向社會發(fā)布補充招聘崗位。
2、7月1日-7日,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wǎng),按要求報名。
3、7月-8月,組織考生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和聘用工作,具體時間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wǎng)上另行通知。
三、補充招聘的注意事項
1、補充招聘教師的招聘條件、資格復審、加分手續(xù)辦理、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相關要求詳見《2014年永春縣公開招聘公立學校教師通告》(附件2)。
2、第一輪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參加補充招聘的報名。
3、第一輪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據(jù)我縣發(fā)布的補充招聘崗位信息,填報1個崗位。
4、報考我縣小學語文、小學數(shù)學、特教學校、永春職專土木工程專業(yè)教師職位的考生不需要面試,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5、報考我縣美嶺中學高中物理、歷史和信息技術職位的考生需參加面試。
6、參加補充招聘教師的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將在報考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7、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及其他相關補充招聘信息將在永春教育信息網(wǎng)發(fā)布,報考永春教師職位的考生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wǎng)站相關消息而影響補充招聘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8、永春職專補充招聘的土木工程教師必須在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9、為確保補充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補充招聘工作接受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全程監(jiān)督。
10、本次補充招聘教師通知未盡事宜由永春縣教師招考工作領導小組另行研究確定。
監(jiān)督電話:0595-23898249 ,咨詢電話:0595-23880266。
附件:
永春縣教育局
永春縣公務員局
永春縣委編委辦
201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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