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yè)畢業(yè),2010年就讀福建政策的法學雙學位要六月考完試,七月才能得到學位證,可以報雙學士嗎?如果是學位申請過程中七月十五還沒有得到學位證是作假嗎?要處罰嗎?
回復:資格復審(7月15日前)時必須有兩個學位證。凡有關材料與報名信息不符或缺少相關材料者,視為填報虛假信息,按擾亂工作秩序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