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診斷異位激素分泌綜合征的依據為:
(1)腫瘤和內分泌綜合征同時存在,而腫瘤有非發(fā)生與正常時分泌該激素的內分泌腺。
(2)腫瘤伴血或尿中激素水平異常升高。
(3)激素分泌呈現自主性,不能被正常的反饋機制所抑制。
(4)排除其他可引起綜合征的原因。
(5)腫瘤經特異性治療(如手術、化療、放療等)后,激素水平下降。內分泌綜合征癥狀緩解。
(6)在外科手術時取腫瘤的動靜脈血測激素。證明靜脈血中激素水平高于動脈?;蛴脤Ч苄g取引流腫瘤靜脈血與另一遠離腫瘤的靜脈血樣作比較,證明腫瘤血中激素含量明顯升高。
(7)在腫瘤的提取物中用放療法或生物法證實激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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