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
請問:我是2009年考上的村官,三年任期滿后是不是不能再在村委會工作?村官離任有什么政策待遇?
回復:期滿后,經雙向選擇,可繼續(xù)聘任,連續(xù)聘用不超過2個聘期。任職期滿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從2010年起,縣鄉(xiāng)兩級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每年考錄公務員及工作人員時,主要面向任職期滿2年以上并經考核合格的選聘人員考錄;省、州市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考錄公務員及工作人員時,拿出一定的比例面向任職期滿2年以上并經考核合格的選聘人員。
2、在村任職2年后,報考我省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除享受適當放寬報名條件等限制以外,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其中,受聘到我省國家和省級扶貧開發(fā)重點縣及邊境縣,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被評為縣級先進個人的另加3分,州市級先進的另加6分,省部級以上先進的另加9分,多次評為先進的按最高分值計算;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任職滿2年并經考核合格的筆試成績加5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3、在村任職2年后,被黨政機關或事業(yè)單位正式錄用(聘用)的,直接轉正定級,在村任職工作時間計算工齡及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按同條件人員確定工資。
4、聘用人員在聘用期滿后未續(xù)聘的,2年內繼續(xù)享受第1、2、3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