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作為用戶超過6億人次的移動社交工具,微信的影響力和滲透力已經毋庸置疑。微信公眾賬號作為媒體、企業(yè)和公眾人物在微信平臺推送內容、建立關系的渠道,已經成為獨立于微信本身的私密社交之外的一支“公眾力量”。微信公眾賬號的公眾影響力首先來源于該賬號的粉絲數量(即訂閱用戶數)。
【相關分析】
日前,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聯(lián)合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門,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工具專項治理行動,集中整治移動即時通信公眾信息發(fā)布服務中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近年來,微信等移動即時通信服務發(fā)展迅猛,用戶突破8億。僅以微信為例,去年11月中旬,微信公眾平臺上線15個月時發(fā)布的數據顯示,微信公眾號總數已經超過200萬個,而且仍以每日新增8000個的速度在增長。
此類公眾賬號的海量出現,給廣大用戶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信息便捷,借由朋友圈轉載和專業(yè)推廣等方式,其傳播力和影響面以幾何倍數擴大,成為人們獲取信息的重要入口。然而,所謂“既得繁花,亦生野稗”,公眾賬號中也出現了虛假信息、過度營銷,甚至有不法分子借機發(fā)布不良或違法有害信息的情況。
既是公眾賬號,理應守住公德。一方面,運營者要加強自律,守住新媒體傳播的道德底線,用高質量的信息產品和服務回饋網民的關注和信任。另一方面,監(jiān)管不能搞一陣風,要形成長效機制,持之以恒地打擊各類謠言、暴力、恐怖、欺詐、色情等不良信息,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我的滲透破壞活動,優(yōu)化用戶體驗,凈化網絡空間,維護網絡安全。此外,還應進一步完善舉報平臺,拓寬用戶監(jiān)督渠道,對于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公眾號,做到報必接、接必查、查必果、懲必嚴,對不認真履行管理責任的企業(yè)也要依法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