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2016年
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第1號)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組織部 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普洱市市級機關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調配辦法(試行)的通知》(普人社發(fā)〔2016〕24號),經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黨組研究,普洱市公務員局批準,決定公開遴選公務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簡介
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主要職能為負責建立健全環(huán)境保護基本制度、重大環(huán)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jiān)督管理、環(huán)境污染防治、核安全、輻射安全、放射性廢物的監(jiān)督管理,以及負責指導、協調、監(jiān)督全市自然生態(tài)保護等環(huán)境保護工作。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正科級),即辦公室、政策法規(guī)宣傳教育科、污染控制監(jiān)督科(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科)、環(huán)境影響評價科、自然生態(tài)保護科和環(huán)境監(jiān)測科(核安全與輻射環(huán)境管理科)。
二、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
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環(huán)境管理”職位公務員1名。
三、公開遴選范圍
普洱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四、公開遴選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以及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6年5月1日);
5.身體健康;
6.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尚在領導干部任職試用期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開遴選程序
按照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組織考察、決定人選、辦理遴選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公開報名。報名人員在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后,向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提交下列報名材料:
1.《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報考誠信承諾書》(附件1)一份;
2.《普洱市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份;
3.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取得學位證的同時提供;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4. 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電子版。
所有復印件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地組織或人社部門注明“與原件相符、經辦人、日期”并加蓋單位公章。
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不含周末)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辦公室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關證件材料代為報名。
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凡弄虛作假者,將取消遴選資格。
(二)資格審查。遴選人數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5。由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按照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及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示3天,公示期滿后,對無異議的報考人員發(fā)給準考證。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在相關網站公布。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參加遴選。資格審查及個人經歷、業(yè)績審核貫穿于遴選工作的全過程。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荚囉晒P試、面試及經歷業(yè)績評價組成??荚嚳偝煽?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20%。筆試、面試和經歷業(yè)績評價采取百分制計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水平和綜合素質。不指定命題范圍,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前輔導培訓班。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報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在有關網站公布。
2.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適應實際工作崗位的能力和素質。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在有關網站公布。在面試前,若進入面試人員出現自動棄權者,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3.經歷業(yè)績評價: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經歷業(yè)績評價。主要評價應試者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實績、受表彰情況等。經歷業(yè)績評價成績在有關網站公布。經歷業(yè)績評價標準附后(附件3)。進入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另行通知)內向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提供相關評價證明材料。
(四)組織考察。根據進入面試及經歷業(yè)績評價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遴選職位及人數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疾旃ぷ饔善斩协h(huán)境保護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適應程度。
考察組在考察中,將認真查閱個人檔案,聽取群眾意見,核實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以及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工作實績等情況,征求廉政意見,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五)決定人選。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按照公開遴選職位及人數1:1的比例,由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黨組集體決定擬遴選人員。經體檢合格,報普洱市公務員局審核后,向社會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若擬遴選人員體檢不合格,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六)辦理遴選手續(xù)。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遴選手續(xù)。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對反映影響遴選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遴選,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遴選。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一)公開遴選有關信息全部通過“普洱市人民政府網”
(http://www.pes.gov.cn)、“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pers.gov.cn)、“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信息公開網站”(http://hbjxxgk.pes.gov.cn/)進行發(fā)布。相關表格從上述網站下載。
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公開遴選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行承擔。
(二)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三)相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紀律和廉潔自律的規(guī)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違反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遴選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jiān)督。普洱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普洱市公務員局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310761、2310762(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辦公室)
監(jiān)督和舉報電話:2828951(普洱市紀委派出第五紀工委)
附件(請點擊下面文件標題查看全文或下載):
3.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yè)績評價表.xls
普洱市環(huán)境保護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