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法
保留古今意義完全相同的一些詞,如國號、年號、帝號、官名、地名、人名、器物名、書名、度量衡單位等。
例:至和元年七月某日,臨川王某記。——《游褒禪山記》
譯文:至和元年七月某一日,臨川王安石記(下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