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馬諫議書》(泛讀課文)
《作家作品》
王安石
北宋著名的政治家,進行過變法。
唐宋八大家之一,主張為文要“有補于世”,“以適用為本”。
北宋年間,在宋神宗的支持下,王安石進行了一次變法,遭到了司馬光等人的反對。司馬光寫了一封信給王安石,抨擊新政。本文是作者的復信。
《主旨》
這封書信,駁斥了保守勢力對新法的種種責難,表示了堅持改革,決不動搖的決心
《疑難詞句》
1、重念蒙君實視遇厚,于反復不宜魯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實或見恕也。重念:又考慮;反復:書信的往來;具道;詳細說出來。
2、辟邪說,難壬人,不為拒諫。辟:批駁;難:責難;壬人:小人。
3、盤庚之遷,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胥:與;非特:不僅僅。
4、如今當一切不事事。事:動詞,做。事:名詞,事情。
《全文翻譯》
安石陳言:
昨日承蒙賜教,我私下認為跟您同游共處,彼此友好的時間已經(jīng)很長,而議論事情常常看法不一致,這是因為我們彼此所持的政治主張多有不同的緣故。即使我強作解釋,最終也一定不會被諒解,所以只簡略地寫了一封回信,不再一一為自己辯解??墒怯挚紤]您對我厚意看待,在書信往來上我不應簡慢草率,所以今天我詳細地說明自己這樣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許能原諒我。
大凡讀書人所爭論的,最主要的是名義和實際是否相符。名義和實際的關系明確以后,那么天下一切事物的道理也就可以認識清楚了。如今您所用來指教我的,是說我侵奪官吏的職權、無端惹事生非、與民爭奪財利、拒絕別人的勸告,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指責。我卻認為,接受皇上的命令,議訂法令制度而在朝廷上討論修正,再交給有關部門的官吏去實施,不算是侵奪原來官吏的職權;奉行古代賢圣之君的政治主張,以興利除弊,不能說是惹事生非,為國 家整理財政,不能算是征斂財富;駁斥謬論、責難那些巧言諂媚的小人,不能說是拒絕別人的勸告。至于說到埋怨和指責新法的人很多,那是我本來就預料到會是這樣的。人們習慣于得過且過的生活已經(jīng)不是一天了,士大夫多以不關心國家大事、附和流俗、討眾人的歡心為好?;噬蠀s要改變這種狀況,而我又沒有去考慮敵人之多少,就想出力幫助皇上與他們對抗,那么,這些人怎么會不大吵大鬧呢?盤庚遷都的時候,怨恨、反對的主要是老百姓,不僅僅是朝中的士大夫而已。盤庚沒有因為有人反對、怨恨的緣故就改變遷都的計劃。做事先考慮好怎樣做合理,然后采取行動,認定做得對就不要有什么后悔的緣故。
如果您責備我在位的時間長久了,沒能幫助皇上有大的作為,以施恩惠給百姓,那么我不辭其咎;如果說如今應當什么事也不做,只要墨守前人的陳規(guī)就行,那么,這就不是我所敢領教的了。
沒有機會見面,我對您的敬仰到了極點。
《學習要點與難點》考試用書
本文是一封書信。屬于駁論。
本文批駁的反面論點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諫,致怨;
本文駁論是駁論點,分為三部;一、確立論辯雙方公認的判定是非的標準,即名實是否相符。二、將對方攻擊自己的言論歸納成五個論點;三、逐一加以批駁;要把批駁的論點,與批駁的內(nèi)容相對應掌握;
《重要段落簡析》
文章的第二段
作者將對方攻擊自己的論點歸納成五點,侵官,生事,爭利,拒諫,致怨。然后一點一點加以批駁。要注意掌握批駁的論點與批駁的內(nèi)容之間的聯(lián)系。
作者理論的原則是:名實是否相符。
作者在回信中,做到既堅持原則,又不傷和氣。表面上十分客氣,但骨子里堅
定改革不動搖,柔中寓剛。
在批駁“致怨”時,分為兩層:第一層,指出致怨的原因在于社會風氣不好;
第二層,用盤庚之遷的歷史事實論據(jù),類比自己改革到底,決不動搖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