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部署全面推進各級行政機關政務公開工作。這份新形勢下政務公開的綱領性文件,體現(xiàn)出對傳統(tǒng)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升華。其中最核心的一點,就是將公開不僅作為夯實政府行為合法性的基礎,而且作為提升政府公共治理能力的制度支撐,更加強調(diào)公開的有效性與延伸效應,從而建構起兼顧“合法行政”與“良好行政”的制度框架。
【標準表述】
治理現(xiàn)代化理念要求,政府應該具有“回應性”,這在文件中也有體現(xiàn),即對“重大政務輿情回應督辦”的強調(diào),目標在于塑造“回應型政府”的實踐能力。按照傳統(tǒng)理解,政府行為及其運轉(zhuǎn)有其專業(yè)性和一定程度的封閉性,但在一個全面深化改革與信息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的時代,重要政務既是影響社會的資訊,也需要建立在充分與社會互動的基礎上。對于社會輿情聚焦關注的問題,通過公開回應、解釋與闡明,有助于及時發(fā)現(xiàn)社會反響,找到?jīng)Q策短板,提升治理能力。
【具體措施】
首先,信息公開除了做好與群眾切實相關的信息披露以外,還必須通過公開促進公共治理的提升,充分發(fā)掘出公開的制度紅利。
其次,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讓政府治理的全過程充分透明,隨時通過公開治理的各個環(huán)節(jié),獲得更多的民主討論,得到更多的及時監(jiān)督,從而提升政府治理的實踐理性。
最后,消除政府部門的信息壁壘,通過移動互聯(lián)網(wǎng)等技術,塑造政府部門之間在信息分享上的友好關系,避免各自為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