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敘事中,第三人稱使用范圍最廣,其次是第一人稱。第二人稱是一種新的敘述方式。它在敘事功能上是多維的,最為靈活,但敘事的范圍卻最窄。
第一人稱
第一人稱敘述,是以"我"(或"我們")的視角來觀察和感受,并以"我"的口吻來敘述其所見所聞所思所感。它是一種單向視角。其中的"我"可以是作者,也可以是文章中的人物。第一人稱敘述容易形成真實,親切的格調(diào),帶有鮮明的主體特征和主觀抒情意味。它既適合于內(nèi)心獨白式地呈現(xiàn)人物的內(nèi)心世界,又適合于講故事式地敘述事件,從而在組織篇章結(jié)構(gòu)時顯得自由灑脫,無所拘束。
第二人稱
第二人稱敘述,是以"你"(或"你們")為對象的敘述。因此,它自然具有一種雙向交流的對話性質(zhì)。有人把它叫做"對向視角"。這種視角能緊緊抓住讀者,使之有一種參與感。第二人稱的突出長處在于它的"透視性"。它便于作者挖掘人物的意識,也便于讀者探究人物的內(nèi)心世界。
第三人稱
第三人稱敘述是一種最"古老"的敘事視角。它是指敘述者以局外人的口吻,敘述"他"或"他們"的事情。第三人稱,是最自由靈活的敘述角度。它可以根據(jù)寫作的需要,隨意轉(zhuǎn)換時間,空間。因而,它是多角度,多方位的。它可以對人物,場景作外部觀察,也可以進入人物內(nèi)心直接展示眾多人物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