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guī)范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3〕21號)精神,結(jié)合我辦本次招聘考試實際,制定本規(guī)則,供全體考生遵守:
一、考生須自備黑簽字筆、2B鉛筆、橡皮擦、鉛筆刨等文具參加筆試(試室內(nèi)不允許相互借用文具)。
二、考生須提前30分鐘憑身份證進入試室,簽到后對號入座,并將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供工作人員核對。
三、進入試室后,考生須將隨身攜帶的物品(手機、筆記本電腦等電子、數(shù)碼設備,以及書刊、資料、紙張〈紙條〉等)放在試室的指定位置上(手機須確認已關機或已設置為無聲狀態(tài)、鬧鐘功能已取消)。
上述物品如隨身攜帶或帶至座位即視作違規(guī)。貴重物品不要帶進考場,招聘方不承擔保管、賠償責任。
四、考生領到答題紙、答題卡后,先在答題卡上正確填寫(填涂)編號(即準考證號),在答題紙的指定位置上準確填寫準考證號、姓名等信息。領到試卷后,須在試卷的指定位置上填寫考生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要求工作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題、答題紙發(fā)放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破損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要求更換。
六、客觀題的答案必須在答題卡上填涂,主觀題的答案必須寫在指定位置上。須保持答題卡、答題紙的整潔,不得出現(xiàn)與答題內(nèi)容無關的標記、符號。
七、開始考試15分鐘后,遲到的考生不得入場。開始考試30分鐘后,方可提前交卷。提前交卷的考生須舉手向工作人員提出,經(jīng)工作人員清點答題卡、答題紙、試卷、草稿紙并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試室。離開后不得再進入試室。
八、開考后30分鐘后才允許考生上衛(wèi)生間??忌闲l(wèi)生間須先舉手向工作人員報告,獲準后方可離開座位??忌闲l(wèi)生間期間,不得私下與外界聯(lián)絡,不得與其他考生交談。
九、考試時間一結(jié)束,考生須停止答題。待工作人員收好及清點資料完畢后方可離開考場。
十、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保持考場安靜,接受工作人員的監(jiān)督和檢查。
十一、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將報主考官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1)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聽工作人員警告的;(2)偷看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的;(3)夾帶書籍、資料、傳遞紙條或偷換答卷的;(4)將手機、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及書刊、資料、紙張(紙條)等帶在身上或放置在座位上的;(5)不按指定試室、座位就座,又拒不改正的;(6)在試室內(nèi)吸煙或有其他影響考試正常秩序行為的;(7)請人代考的;(8)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9)無理取鬧、擾亂考場秩序,打罵工作人員、威脅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