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巧家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巧家縣人民法院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人,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
巧家縣人民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專業(yè)能力和職業(yè)操守;
3.法律專科以上學歷;
4.云南省昭通市及所屬市縣戶籍;
5.身體健康,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的公民,本縣貧困建檔戶優(yōu)先;
6.男女不限;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有違法違紀情形的;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或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的;其他不宜在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
報名采取報考者本人到所報考法院現(xiàn)場報名,現(xiàn)場資格審核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0年9月9日-9月14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巧家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辦公室。
3.報名所需攜帶材料:本人持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報名表(手填一式兩份并貼上照片);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三張(小一寸,照片背面手寫姓名+身份證號);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4.報名人員所攜帶的材料,招錄單位收取復印件一式兩份,原件審驗后退回考生。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現(xiàn)場審查。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條件的現(xiàn)場填報《巧家縣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報名表》,等候考試通知。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采取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組成,綜合成績根據6:4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崗位技能測試占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xiàn)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xù)招聘環(huán)節(jié)。所有環(huán)節(jié)成績屆時將在“巧家縣人民法院”官網公布。
(一)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以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考察文字錄入,分為看打和聽打兩部分,滿分以100分計(其中看打成績占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的40%,聽打成績占崗位技能測試成績的60%)。
(二)面試
1.按照崗位技能測試成績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崗位技能測試人數進行面試;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依次遞補一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三)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時,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考察
考察由巧家法院自行組織實施。重點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學習工作表現(xiàn)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由巧家法院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體檢、考察階段出現(xiàn)放棄的情形,依次遞補一次;公示后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六)待遇和保障
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簽訂合同。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zhí)行,月工資4000元,含單位及個人繳納保險費用。
(七)其他事宜
1.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錄公告,保持聯(lián)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若查實報名信息虛假,由此帶來其他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3.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縣紀委派駐巧家法院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jiān)督。
舉報監(jiān)督電話:13887098653
4.本公告由巧家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18388694456,0870-7125462
巧家縣人民法院
2020年9月9日
來源:http://www.ynqjnews.net/article/show-345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