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目標】
1.識記知識、知識直觀和知識概括的類型、記憶的三個系統(tǒng)。
2.理解知識及知識學習的分類、提高知識直觀效果的方法、提高知識概括效果的方法、遺忘規(guī)律及遺忘的原因。
3.比較三種直觀方式的優(yōu)缺點,運用記憶規(guī)律促進知識的保持。
一、知識的類型
第一節(jié) 知識學習概述
根據(jù)現(xiàn)代認知心理學的觀點,知識就是個體通過與環(huán)境相互作用后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其實質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特征與聯(lián)系的反映,是客觀事物的主觀表征。
(一)感性知識與理性知識
由于反映活動的深度不同,知識可分為感性知識和理性知識。所謂感性知識是對活動的外表特征和外部聯(lián)系的反映,可分為感知和表象兩種水平。感知是人腦對當前所從事的活動的對象的反映。表象是人腦對從前感知過但當時不在眼前的活動的反映。所謂理性知識,反映的是活動的本質特征與內(nèi)在聯(lián)系,包括概念和命題兩種形式。概念反映的是活動的本質屬性及其各屬性之間的本質聯(lián)系。命題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規(guī)則、原理、原則,它表示的是概念之間的關系,反映的是不同對象之間的本質聯(lián)系和內(nèi)在規(guī)律。
(一)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根據(jù)知識本身的存在形式和復雜程度,知識學習可以分為符號學習、概念學習和命題學習。
1.符號學習
符號學習指學習單個符號或一組符號的意義,或者說學習符號本身代表什么。符號學習的主要內(nèi)容是詞匯學習。例如,漢字、英語單詞的學習,就屬于詞匯學習。但是符號不限于語言符號,也包括非語言符號(如實物、圖像、圖表、圖形等)。符號學習還包括事實性知識的學習。如歷史課中歷史事件和歷史人物的學習,地理課中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的學習,均屬于事實性知識的學習。
2.概念學習
概念學習指掌握概念的一般意義,實質上是掌握同類事物的共同的關鍵特征和本質屬性。如“鳥”有“前肢為翼”和“無齒有喙”這樣兩個共同的關鍵特征。如果掌握了這兩個關鍵特征,就掌握,這個概念的一般意義,這就是概念學習。中小學生在掌握概念時,其學習往往是分步的,一般是先達到符號學習水平,再提高至概念學習水平。
3.命題學習
命題學習指學習由若干概念組成的句子的復合意義,即學習若干概念之間的關系。學習命題,必先獲得組成命題的有關概念的意義。例如,學習“圓的直徑是它的半徑的兩倍”這一命題時,如果沒有獲得“圓”、“直徑”和“半徑”等概念,便不能獲得這一命題的意義??梢?,命題學習必須以符號學習和概念學習為基礎,這是一種更加復雜的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