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這篇文章將試從莊周哲學的觀點淺論“真理”的客觀性與主觀性及其相對性與絕對性,此四者兩兩對立。以馬克思主義哲學(以下簡稱“馬哲”)的觀點來看,真理的主觀性與客觀上的無窮變化可以導出其相對性,而其客觀存在和主觀認識的發(fā)展、前進性可以導出其絕對性,因此這四者是相互關聯(lián)的,可以綜合論之。我的觀點是,真理只有主觀性和相對性,也就是題目所說的“絕對主觀”與“純粹相對”。
關鍵詞 平等原則;是非觀;意識參照系
一、是非的純粹相對性
莊子在《齊物論》里提出了這樣的觀點:“天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币饧矗液吞斓厝f物是平等的、同時存在的。認識到這一“平等原則”,這就可以推出萬物的是非觀皆平等的結論。而實際上的情況是:人是萬物的尺度。人把自己的是非作為萬物的尺度,而不是天下萬物的共同是非。舉個例子:世人以西施、王嬙為美,事實上確也西施美貌沉魚、昭君芳容落雁,于是人們以“沉魚落雁”來形容美女,這就是很典型的將人作為萬物尺度的做法。實際中存在另一種情況:魚雁見西施昭君以為丑不忍睹有礙觀瞻,于是不該看的不看,于是沉矣落矣,可以全生、可以保親、可以盡年。這就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莊子《齊物論》)。而人們無視魚雁的審美觀而把自己的是非美丑強加到他物身上了,這顯然是不公平的。在“平等原則”的前提下,再以道觀之,即從超脫于萬物的角度來看,無所謂世界大同的是非,只有各物自己的是非。人與物的關系如此,人與人的關系亦如此。同樣道理,各個學派都有自己的一套學說,都有自己的是非和真理,但這些都不是天下公認的真理。
二、馬克思主義哲學對此“相對主義”的批判
后來的馬克思主義者排斥、批判莊子以及異曲同工的19世紀奧地利的馬赫等“相對主義”理論,認為他們“片面夸大了事物性質的相對性”,我以為這種批判是無力的,因為:
(一)馬哲的批判只是為了捍衛(wèi)自己的觀點。這只是學派的排他性自然體現,屬于一種防御的言說,并不成為進攻性的批駁。
學派的排他性
這里提到了學派的排他性,是我個人提出的新說法,不妨稍作闡釋。我以為,一個學派的理論之可以成型面世,除了能自圓其說的最低要求外,還應有一個重要的性質,這就是排他性——在別人、其他理論其他學說開始批駁之前就存在的“防御力”,平時是較隱藏的,當被外來理論攻擊時就體現出來了。例如儒家的《論語》里有“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矣’”句,儼然將自己作為正統(tǒng)而將他說作為“異端”;再如《老子》的“上士聞道,勸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把批評、嘲笑自己的人統(tǒng)統(tǒng)打到“下士”的黑名單上。
馬哲的排他性在于矛盾對立統(tǒng)一的理論。其實對立和統(tǒng)一是一山難容二虎,既生瑜何生亮,如何能夠并存?馬哲竟就把這樣兩個東西揉在一起了,它說,要有一個度。而這究竟是怎么樣的一個度呢?老馬閉口不談,留給你去玄乎。于是我講相對,他說片面、極端,卻不從根本上否定;我談絕對,他又說片面極端,也不從根本上否定。這是以退為進的方法:先承認你,讓一小塊地盤給你,傻乎乎地走進去了,才發(fā)現如云霧里,然后就剩下挨批的份了。上面講了學派的排他性并討論的馬哲的排他性所在。
原本的情況是,馬哲有馬哲的是非,道家有道家的真理,承認是非的相對性,便可以相安無事??神R哲夸大了自己學說的正確性,企圖使之成為天下公認的真理。這正陷進了莊子千年前設下的圈子里。試圖通過辯論來明辨是非,永遠是徒勞無功;想通過明辨是非來擊潰莊學的齊物論,其實是不可能的。因為齊物論嚴格地承認了是非的相對性,這是一種井水不犯河水的學說,馬哲又何必徒然地自以為是地批駁呢?
(二)如果要斤斤計較句句推敲的話,馬哲的“真理”概念也不是沒有漏洞。下面試揭示其自相矛盾的一個地方。
馬哲所謂真理的相對性包含了這樣一層含義:真理性的認識只是對無限宇宙的一部分、一個片段的認識,沒有、也不可能窮盡對無限發(fā)展變化著的物質世界的餓認識。也許有馬哲主義者要對此提出疑義。那么請看下面一段話。列寧在《唯物主義與經驗批判主義》一文中說到:
“人類的時空觀念是相對的,但絕對真理是由這些相對的觀念構成的;這些相對的觀念在發(fā)展中走向絕對真理,接近絕對真理?!?/P>
請注意,他說的是“走向”、“接近”,“達到”了沒有?他沒有說。
“真理”的方向說
馬哲的“真理”,和它的“共產主義”具有相同的性質,即是指明了一個方向,但并不是客觀存在的事物。因為是從馬哲內部導出其自相矛盾處,因此不妨先承認馬哲發(fā)展的觀點和矛盾論的觀點。
比方一根一維數軸,數字從0開始不斷增大,+∞表示了一個方向,即數字不斷增大的方向,但+∞本身不是一個實在,沒有一個數字是無窮大,無窮大也不能用一個數字來表示。
馬哲社會學提出的共產主義確是一個理想的社會,請注意,我們一直用的是“理想”一詞。按照矛盾論的觀點,事物內部的矛盾是事物存在并發(fā)展的基礎。我們能夠用馬哲社會學的觀點很容易地講出它所劃分的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乃至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但是共產主義社會呢?沒有矛盾,老馬沒有講,后人也沒有想,因為它是理想的,所以沒有矛盾。按照馬哲原理,沒有矛盾的事物不就不存在了嗎?自相矛盾。套用上段最后一句話:沒有一種社會形態(tài)是共產主義社會,共產主義社會也不能用一個實在社會形態(tài)來表示。同+∞一樣,共產主義代表了一個方向(這里用了馬哲發(fā)展的觀點),即使社會向完美發(fā)展的方向,共產主義就是完美的理想,它太完美了,以致于用過去現在將來任何一個實在的社會形態(tài)去形容它都會玷污了它的完美性。共產主義不是實在的事物,而是一個方向。
真理亦然。它同樣地帶有理想色彩,同樣地不可捉摸。真理代表了一個方向,即使人類認識不斷發(fā)展、完全的方向,而這個“真理”,則是不可達到的。列寧也是“于心有戚戚焉”,所以用了“走向”、“接近”這樣的措辭,對于“達到”與否則繞過不談。這顯然已經是不可知論的氣息了。
以上是在承認馬哲發(fā)展觀點與矛盾論的前提下的“真理的方向說”。在本文的觀點上,真理是相對而主觀的,并沒有什么方向可言。
再次強調,這樣的推導是以承認馬哲發(fā)展的觀點為前提的。馬哲的理論是:聯(lián)系和發(fā)展是唯物主義辨證法的總特征和邏輯起點。
事物變化的觀點
而我自己的觀點是,事物的不是在發(fā)展,而是在變化。達爾文的《進化論》在海外的譯本書名是《變形論》,達爾文先生說的是,生物在變形以適應生存環(huán)境。我們以馬哲是非為達爾文的是非了,以致于在大陸把所有的“變形”都譯成了“進化”。我們知道,駁倒一個命題只須一個反例。對馬哲發(fā)展的觀點我舉幾個反例:首先是中國文學史。我們知道,中國古代不同時期的文學呈現不同的風貌,各個時期都有自己的代表文體。先秦散文、漢賦、魏晉清談、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各領風騷數百年,爭奇斗艷,并沒有高低優(yōu)劣之分。如果說事物是發(fā)展的,那么為什么我們現代人到現在還是詩推李杜詞奉蘇辛呢?再一例,音樂史。如果事物是發(fā)展的,那為什么我們到現在還在嘆服巴赫的深邃聆聽莫扎特的精妙仰慕貝多芬的偉大?如果這是曲折性的體現的話,那么近千年的曲折也未免太——“曲折”了吧?其實我并不是說當代流行音樂不如古典音樂,雅與俗不過是人為分劃的。原本的面目是,事物在變化。民眾的審美趣味在變化,因此文學、音樂也跟著變化。這樣的兩個例子,我相信能夠說明一些問題的。重述一下前面的一句話:駁倒一個命題只須一個反例?!鞍l(fā)展”的觀點使人類以為自己是發(fā)展的“高級”層次,因而狂妄自大,試圖主宰自然;而變化的觀點是基于“天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的無先無后無尊無卑的“平等原則”的。萬物與我平等,即使蟲豸也應得到尊重。
“真理”的絕對性又排斥了不可知論,這在任何一本馬哲教材里都是可以找到的;并且,馬哲又從矛盾對立統(tǒng)一的觀點出發(fā),認為真理的絕對性與相對性是統(tǒng)一的,這就導出了在對待不可知論態(tài)度上的自相矛盾。即使只從列寧這句話出發(fā),也可發(fā)現這其實是一個悖論。即,如果承認這句話是對的,那么我們只能“走向”、“接近”真理,而我們現有的都不是真理,于是列寧的這句話也不是真理;不是真理,因而是錯的。因此無論假設列寧這句話對錯與否,都可導出這句話是錯誤的。一個悖論。
三、“齊物論”的補充和發(fā)展
(一) 實用主義的觀點
在真理的主觀性和相對性問題上,實用主義哲學與莊周哲學有相通之處,即認定真理的相對性。美國實用主義創(chuàng)始人詹姆斯認為,真理是人們?yōu)榱私鉀Q主觀需要編造出來的,對人有用的就是真理。我國的實用主義者胡適先生說:“真理原來是人造的,是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來供人用的,是因為它們大有用處,所以才給它們‘真理‘的美名的。我們所謂的真理,原不過是人的一種工具。真理和我手里的這張紙、這條粉筆、這塊黑板、這把茶壺是一樣的東西,都是我們的工具?!?/P>
從實用主義的觀點出發(fā),我們不難得到這樣的說法:數學定理、物理定律,科學的理論之所以成為“真理”,是因為他們是人類的工具。什么工具?大者,人類改造自然、企圖主宰世界以滿足自己占有欲的工具;小者,書生們考試換分數搏前途以作將來找工作討老婆資本的工具是也。
一言蔽之,實用主義者認為,真理是人們根據主觀需要來規(guī)定和安排的。之所以提實用主義,除了因為它與莊學相同的原因外,另一個原因是它很精彩地說明了所謂“科學真理”的純粹相對性。下面也將從莊學的角度來說明這一問題。
(二)我對齊物論的補充
下面提出“意識參照系”的理論
意識參照系
我們知道,描述一個物體的運動狀態(tài)取決于我們所選取的參照系;在不同的參照系下,同一個物體表現出了不同的速度和加速度,甚至影響到了加速減速、前進后退、靜止運動等較“基本”的運動性質的描述。
同樣地,人們對事物的認識取決與自身的意識參照系。形象些說,我們的思想就是我們自己的上帝。而意識參照系的形成,源于個體思想成長過程中的外加影響和自身取舍。
例如,之于基督教徒,《圣經》是真理;之于唯物論者,無神論是真理。儒教衛(wèi)道士“咸以孔子是非為是非”(語本清代李贄);道家篤信者以老莊為至理。推廣到集體上說,擴張和掠奪是帝國主義的真理,比如美國;而和平與發(fā)展是落后國家的真理,比如中國。這些不同的真理就是一個個不同的“意識參照系”。從這個意識參照系去衡量、認識這個世界,得到的認識只是相對的、主觀的。
意識參照系的提出較成功地說明了真理相對性、主觀性產生的原由。
下面來探討自然科學范疇內的真理,前面已經由實用主義觀點出發(fā)說明了“科學真理”的相對、主觀性,下文嘗試以個人觀點說明這一問題。
當科學巨人愛因斯坦被學生問及宗教信仰方面的問題時,他這樣回答:“相信自然界存在一種包羅萬象的根本規(guī)律,這種觀點本身也是建立在信念之上的?!?/P>
請注意,他說:“科學的理論是建立在信念之上的?!睆倪@個角度說,科學和宗教信仰并沒有什么差別。用莊子“齊物我”的觀點來說,科學與宗教是平等的,并沒有什么尊卑、高下、先進與愚昧之分?,F在科學嘲笑、批判宗教與中世紀宗教的反科學其實是同樣性質的,即以自己理論為意識參照系來看他派的學說。雙方都不能把自己放到與對方平等的位置上,而是自以為是,互相攻訐,至于誰昌誰亡就要看其時是誰掌握政權了。
科學的“真理”并不能把整個世界包容進去,它只是描述了事物的表面現象的片鱗只爪而已。愛因斯坦提到了“規(guī)律”,我則認為,從更大的角度來講,這個世界是混亂的,始終是一團“混沌”,所謂的規(guī)律只不過是在一定范圍內,一定空間、時間內的片面的經驗總結。人們在不同的范圍、時空內,帶不同的意識參照系去看這個世界,將得到不同的認識、歸納出不同的規(guī)律,更進一步說,抽象為不同的真理。盲人摸象,在他們不同的認知范圍內得到了不同的結論、相對他們自己認為正確的認識。我們也有對大象的認識,所不同的是,我們用眼看而盲人用手摸而已。在“平等原則”下,眼與手平等,盲人與我們平等,那為什么是我們對而盲人錯呢?沒有理由。我認為,都是對的。因為真理本來就是主觀而相對的。科學就是這個睜著眼看大象的自以為是的人。
其實我自己也陷到一個怪圈里,我講齊物我、齊是非,講意識參照系,而我始終以齊物論為參照系來分析、批駁馬哲觀點的。道家理論在于超脫萬物,如果我真的做得那么好,也只能夠超脫九千九百九十九物,還有一物我沒有跨過去,即莊周的理論。
以意識參照系的說法來講,馬哲之于它自身,也是正確的。道家理論與馬克思主義哲學是平等的關系,互相攻訐只是庸人自擾。我這個庸人的理論就寫到這里吧,老子說,天地本來就應該是靜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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