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交材料要求:
(一)考生應按時向招考單位的主管單位或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提供準確、完整個人信息和小于200k的電子版證件照。材料不齊或不符合報送要求的,將不予受理。
(二)考生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應屆畢業(yè)生,或者尚未被畢業(yè)院?;蚋叩冉逃鞴懿块T就業(yè)派遣的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屆畢業(yè)生的,按“應屆畢業(yè)生”填報信息及提交材料;其他人員按“社會人員”填報信息及提交材料。
二、考生為應屆畢業(yè)生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大專學歷或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的,如屬戶口已遷往畢業(yè)院校的深圳生源,還須提交原戶口底冊復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蓋公章或原派出所開具證明(原件);如屬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還須提交結婚證、深圳戶籍一方身份證和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最高學歷學位報考的,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以非最高學歷學位報考的,除提供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外,還需提供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學歷學位為非全日制普通高院校畢業(yè)的,還需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
(三)《畢業(yè)生推薦表》和《畢業(yè)生成績單》(原件,須加蓋畢業(yè)院校公章);
(四)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yè)生須提供畢業(yè)院校開具的地方班畢業(yè)生的證明(原件);
(五)如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需提供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所有隨遷子女均須提供隨遷子女戶口簿(首頁和相關人員頁)(驗原件,收復印件);隨遷子女年齡在16-20周歲且仍在中學就讀的,須提供隨遷子女在校學生證明書(原件);異地隨遷的人員須提供隨遷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六)計劃生育材料;
(七)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八)個人信息采集表(電子版)。
三、考生為市外社會人員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以大專學歷或以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報考的,如屬戶口已遷往市外的深圳生源,還須提交原戶口底冊復印件并由原派出所加蓋公章或原派出所開具證明(原件);如屬深圳戶籍人員的非深圳戶籍配偶,還須提交結婚證、深圳戶籍一方身份證和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外學位證書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位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時間若在2013年3月20日之后,還需提供3月20日前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聘任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審查表》(原件,表格從網上下載);
(四)如有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需提供隨遷子女證明材料:
所有隨遷子女均須提供隨遷子女戶口簿(首頁和相關人員頁)(驗原件,收復印件);隨遷子女年齡在16-20周歲且仍在中學就讀的,須提供隨遷子女在校學生證明書(原件);異地隨遷的人員須提供隨遷子女出生醫(yī)學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五)計劃生育材料;
(六)考生個人檔案(原件);
(七)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八)個人信息采集表(電子版)。
四、考生為市內社會人員的,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學歷、學位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學歷學位還須提供有效的學歷學位驗證證明;國外學位證書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位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時間若在2013年3月20日之后,還需提供3月20日前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證明)。
(三)《聘任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審查表》(原件,表格從網上下載);
(四)計劃生育材料;
(五)考生個人檔案(原件);
(六)與職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七)個人信息采集表(電子版)。
五、計劃生育材料
計劃生育材料是指《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按照《深圳市衛(wèi)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深衛(wèi)人規(guī)〔2013〕6號)要求辦理]及《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登錄http://www.szhrss.gov.cn/下載及填報)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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