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忻府區(qū)2013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的要求,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定于2013年11月13日至14日進行,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排序,以擬招聘名額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后)。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3年11月13日—11月14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30到18:00(具體復審安排:11月13日復審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人員,11月14日復審報考初中和幼兒教師崗位的人員)。
地點:忻府區(qū)教育局(忻府區(qū)興寺街3號)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二代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5、已就業(yè)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人員,同意報考),未就業(yè)人員需提供人事檔案托管機構相關證明(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存放在本單位);
6、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考生,須登陸忻州市人事考試網(wǎng),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填寫考核意見、加蓋公章,派出單位意見一欄: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復審,不得由他人代替。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2、各職位報考資格條件以《忻府區(qū)2013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及《招考簡章》為準。
3、證件(證明)不全或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4、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請與忻府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350-2020193
5、面試時間請考生隨時關注網(wǎng)上公告。
忻府區(qū)公開招聘教師領導組辦公室
2013年11月8日
附:忻州市忻府區(qū)2013年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名單請參照:http://www.sxxzpta.com/Article_Show.asp?id=1829&cataid=A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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