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據港媒報道,由功夫明星C先生及歌手W小姐代言的某公司旗下部分產品經香港公證所化驗后,均含有被美國列為致癌物質的二惡烷。事發(fā)后這二人均未對代言一事進行說明,這讓因這二人的明星效應而購買某公司產品如今深受其害的大批公眾惱怒不已。“明星代言問題產品是否要承擔刑責”也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
誠然,明星以其社會知名度與美譽度來兌現廣告價值,其為產品代言并沒有錯。但倘若只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fā),鉆法律的空子,罔顧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為自身也不明真相的產品代言甚至夸大其功效,則是缺乏社會責任感的表現,是其身為藝人卻缺失藝德的表現。那么這些明星們失去的將不僅是頭上的光環(huán),還有公眾對他們的信任,甚至有可能是其人身自由。
因此,明星代言廣告行為應予以規(guī)范,規(guī)范可從兩方面出發(fā)。明星修藝德,政府嚴法治,以達慎代言。其中,政府應發(fā)揮主導作用,從源頭上規(guī)范明星代言廣告行為。
首先,政府可以樹立榜樣,加大宣傳,引導明星重視提升自身道德修養(yǎng),營造明星珍惜自身清譽的社會風氣,增強明星的社會責任意識,通過樹立榜樣來引領明星修藝德的路徑。
第二,完善事后追責制度,加重懲罰。如果說不少代言問題產品的明星對代言行為既無愧疚也不必承擔責任是一種普遍問題,那么就需要完善時候嚴懲制度,可以借鑒西方國家處理類似問題的經驗,對明星虛假代言實行“追責”。比如一旦某種產品有了污點,被記錄到黑名單上,則不僅企業(yè)名譽掃地,代言人也將受連累,難以在社會立足;如果明星代言的產品屬偽劣產品,那么明星本人不但要向社會公開道歉,還會在很長時間得不到任何工作;凡由于虛假廣告給消費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消費者有權向檢察官提起控告或在刑事訴訟中以當事人身份參加訴訟,若判定明星代言的廣告為虛假廣告,那么明星將會入獄。
第三,盡快完善《廣告法》,加強監(jiān)管。責任追究并不是目的,防患于未然才是關鍵。部分明星在代言產品之前也對廠家及其產品做了詳盡審查,本已“慎之又慎”,但其所代言產品最終仍被查出有安全隱患,這表明,食品或藥品的性能、功效屬于非常專業(yè)的問題,即便代言人能能夠盡到“慎之又慎”,也未必能夠保證所代言的產品不會出現問題。因此,政府需盡快將《廣告法》的修改提上議程,同時加強對品牌食品、藥品的監(jiān)管,從源頭和根本上解決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問題。
明星是公眾人物,必須對公眾負責,要規(guī)范明星代言虛假廣告的行為需要明星勤修藝德,需要政府完善制度,嚴格法制,如此,明星才能慎于代言,藝人們的星光之路也將走得更加長遠,國家的公共安全才能進一步得到保障。
簡評:
這是一篇申論范文,本題是一道申論大作文寫作題。值得肯定的是,考生以“修藝德 嚴法治 慎代言”為標題,立意準確,契合題目要求。且整體行文涵蓋了總結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三個方面的內容,凸顯了解決問題這一方面的內容,措施的論述總體可行。但就考生作答的具體情況來說,還需要注意:
第一、行文邏輯欠嚴謹。具體來說,這里針對的是原因分析與措施論證在邏輯上的論證性。具體來說,在分析原因時,需要明確法律的不健全以及監(jiān)管的缺失,為之后的措施論證提供依據。
第二、具體措施方面,一者,內容欠整合。既然題目以及“明星修藝德,政府嚴法治”等表明了是從兩個方面把握。因此,這里建議最好是將第二點措施與第三點措施加以整合,從完善法律法規(guī),并保障落實的角度進行論述。二者,應注意措施論述的具體。如就“加強對品牌食品、藥品的監(jiān)管”這一措施而言,需要就如何進一步監(jiān)管進行具體論述,如嚴格審查商業(yè)廣告,廣告發(fā)布之前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都要登記備案,如果哪個環(huán)節(jié)疏忽,使虛假廣告流入市場,就要追究哪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等。同時,需要注意在提出措施之后,需要就如何保障措施的有效實施進行闡述,而不是重點闡述為什么要提出這一措施。
第三、應注意語言表述的嚴謹規(guī)范。建議少用“比如”、“那么”、“其(代稱)”等口語化表述。建議考生能夠多去看一下政府行政公文(如“十八大”報告)等,看看政府公文是怎么表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