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6年秋季我校生源增加的實際,經縣教育體育局同意,決定面向全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選聘8名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選聘崗位 | 專業(yè) | 職數 |
高中語文教學 | 漢語言文學 | 1 |
高中數學教學 | 數學 | 1 |
高中英語教學 | 英語 | 1 |
高中政治教學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高中歷史教學 | 歷史 | 1 |
高中地理教學 | 地理 | 1 |
高中物理教學 | 物理 | 1 |
高中化學教學 | 化學 | 1 |
二、選聘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綜合素質高、善于合作;身心健康、品貌端莊、為人師表。
(二)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2年以上教齡(地理、歷史等緊缺學科教齡可以適當放寬)。
(三)具有二級以上教師職稱、中學教師資格證。
三、選聘范圍
面向全縣正式教師公開選聘。
四、選聘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原則,德才兼?zhèn)?,采取考核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擇優(yōu)聘用。
五、報名時間
2016年8月16日至20日,地點設在鎮(zhèn)巴中學校務辦公室,逾期不再受理。聯(lián)系電話:0916-6712451,13891683802。
六、考核時間
2016年8月22日。
七、選聘程序
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含面試)→聘用(含試用期)。報名時須提交以下真實材料: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任職資格證、獲獎相關材料、班主任任職經歷證明等原件和復印件及個人簡歷。
八、考核內容
1.資格審查合格(符合招聘條件)者參加面試試講,內容含形象氣質、理論修養(yǎng)、心理素質、語言表達、講課或說課、提問等。
2.有班主任工作經歷、獲得縣級(含縣級)以上優(yōu)秀教師、優(yōu)秀班主任、教學能手、名師、學科帶頭人等省市縣榮譽稱號者分別加3、2、1分,同一獲獎層次的只記一次加分。
九、聘用
學校依據考核成績,擇優(yōu)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教育體育局會議審定后辦理調動手續(xù)。
鎮(zhèn)巴中學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