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購買豪車、名表,過奢靡之癮。有人認為無可厚非,有人認為,黨組織不能不管,因為“有錢不能任性”,更因為“黨紀嚴于國法”。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領導干部作為人民群眾的公仆,身為國家政策的執(zhí)行者,老百姓的父母官,本身就擔負著“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義務。如果憑借誠實勞動富裕起來的黨員干部,在合理范圍內追求好一些的生活質量,本身無可厚非,群眾也能夠理解。但是,明顯超出當?shù)卣I钕M水平的奢靡之風,不僅會破壞黨員干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還會成為毒害黨員干部隊伍的歪風邪氣,對此黨組織不僅要管,而且要嚴管。
殷紂王即位不久,便命人為他琢一把象牙筷子。賢臣萁子說,“象牙筷子肯定不能配瓦器,要配犀角之碗,白玉之杯。玉杯肯定不能盛野菜粗糧,只能與山珍海味相配。我不禁為他擔心。“果然不出其所料,紂王之后“厚賦稅以實鹿臺之錢,以酒為池,懸肉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間,為長夜之飲。”百姓怨而諸侯叛,亡其國,自身“赴火而死”。
正所謂:“禍患常積于忽微“,人的貪欲就像一個無底洞,往往在不斷得寸進尺與得隴望蜀中越長越大,而領導干部手中握有公權力,更容易為自己謀求私利來滿足一己私欲,如果一旦產生貪腐思想,其貪欲更甚于常人。所以,對于黨員干部中出現(xiàn)不符合工資收入的奢靡之風,黨組織應當治病于初起、防患于未然,及早將這些不好的苗頭熄滅,避免如商紂王因為一把象牙筷子葬送掉整個國家一樣,葬送黨員干部的前途命運。
另外,在國家政商分離的黨紀規(guī)定下,黨員干部既不允許經商辦企業(yè),也不允許讓親屬在自己任職的地方及系統(tǒng)經商辦企業(yè),更不允許官商“勾肩搭背”,如果單單依靠個人與家庭的法定收入,難以具備奢靡享樂的經濟條件。對于某些領導干部用“合法收入”購買豪車名表,其“合法性”本身就難以定奪,奢靡之風很有可能便是貪污腐敗的結果。
所以,對于領導干部中滋生的超出實際生活水平的奢靡之風和享樂之風,黨組織既要防微杜漸又要嚴厲依法追究,保證黨員干部隊伍良好的作風。作為人民的公仆,領導干部更要時刻保持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自覺踐行廉潔自律、勤儉節(jié)約的傳統(tǒng)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