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以《未婚時如何證明“未婚”——荒唐的證明》為題,報道了胡女士為將戶口從昆明遷至成都,花費8個月時間仍未成功辦理婚育證明的問題。為開此張證明,胡女士來來回回從成都到昆明至少跑了4趟,不停地跑,期間更是無數次打電話讓朋友幫忙跑腿,結果仍是未果。而類似此種的“辦證難”現象,更是頻頻在現實生活中上演。對于各種辦證難現象,你怎么看?
【解析】
北漂小伙小周返鄉(xiāng)6次辦護照,為補5張證明多跑3000公里;湖北姑娘李莉為辦結婚證需進行戶口遷移,到當地行政服務中心進行審批,卻被告知審批人員請假一個星期,讓其下周再來;八旬老人離世,遺體放在養(yǎng)老院60多小時,殯儀館卻不肯前來接運,癥結卻是死亡證只能由居委會和社區(qū)醫(yī)院負責開具,非辦公時間不予提供。如遇節(jié)假日,老人遺體只能晾在原地……頻出的辦證難現象不僅導致政府職能部門工作效率低下,增加群眾的辦事成本和行政成本,更損害了政府形象,降低了其公信力,與服務型政府的建設理念日漸背離。
深刻剖析辦證難現象,發(fā)現其的出現并非偶然,而是多重原因下的必然,具體有之:
第一,部分公職人員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強,官僚作風嚴重,日常工作中熱衷對“上”負責,對待群眾需求卻冷漠待之,不僅未能排民憂、解民難,反而給群眾頻添“堵”。
第二,行政審批制度不健全,主體過多、手續(xù)繁瑣、程序繁雜,某一證件審批往往需其他證件輔助,環(huán)環(huán)相扣的運行機制之下,任一環(huán)節(jié)出現問題,民眾都極有可能重走審批之路。
第三,信息未能實現全國聯網共享,處于碎片化管理狀態(tài),為辦理證件民眾往往需多地往返,增加辦事成本,如“證明我媽是我媽”中的陳先生需多次往返老家和北京。
第四,政府部門職能交叉,不同機構之間權責不清,易出現管理交叉地帶,遇事相互推諉、遇利相互爭奪成為可能。
破解“中國式辦證難”的困境,重塑公信力,政府需多重舉措共同實行:
第一,繼續(xù)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消、減少、下放、調整行政審批事項,簡化流程,提高效率。證件辦理機關通過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進一步優(yōu)化和改進辦證程序,同時結合網上辦事大廳這一手段,增強公眾的知情權和監(jiān)督權。
第二,打破行政管理壁壘,建立公民信息大數據庫。一方面通過提高證件的技術含量和信息含量,連通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孤島”;另一方面通過“合并同類項”的方式減少證件數量,最終實現“一證通天下”。
第三,深入貫徹群眾路線,大力促進作風轉變,嚴格落實三嚴三實,徹底解決一些辦證服務部門“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和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真正使相關部門實現從“重管理”向“重服務”、從“要你辦證”向“為你辦證”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