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的商標市場熱鬧非凡。繼蘋果、林書豪、喬丹等商標搶注爭端后,近日,又有消息爆出世界知名奢侈品品牌“HERMES愛馬仕”中文商標三十年前已被廣東佛山一家制衣公司注冊,愛馬仕方面申訴撤銷該商標被商標委拒絕,而法院近日判定維持商標委的認定。
請看《中國日報》的報道:
上海一家愛馬仕店鋪
Other industry watchers believe such copycat or derivative trademarks have little influence on real luxury brands because they target different consumer groups.
其他業(yè)內觀察人士認為,這種仿冒或誤導性品牌對真正的奢侈品牌幾乎沒有影響,因為它們對準的是不同的消費群體。
文中的derivative trademarks就是指“誤導性品牌”,大家叫HERMES為愛馬仕,但若發(fā)現(xiàn)服裝上帶有中文“愛馬仕”商標,它可不是HERMES,而是廣東服裝品牌。雖然合法,但這樣的品牌對消費者而言可以認為是誤導性品牌。根據(jù)《商標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模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well-known trademark(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大部分international brand(國際品牌)由于在全世界范圍內進行銷售,除了English trademark(英文商標)會作為strategic objective(戰(zhàn)略目標)進行保護之外,對于各國的trademark registration(商標注冊)都應當足夠重視。品牌的intangible assets(無形資產)中僅有trademark privileges(商標權)是受到legal protection(法律保護)的,一旦失去商標權,意味著其無形資產的流失。
今后,國際品牌應將更加重視在內地注冊商標、Chinese-language trademark(中文商標)申請以及trademark transferring(商標轉讓)等方面的事宜,從而為自身品牌和企業(yè)的發(fā)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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